和男友假日逛街休闲突然成了“街拍美女”
http://news.qm120.com2010-05-04 16:49:52 来源:全民健康网
律师观点
小心侵犯他人肖像权
胡栋律师以及晚报律师团的几位律师均认为,很多摄影爱好者认识上有个误区,觉得只要没丑化被拍者,没做商业用途,就不存在侵权行为。
实际上,如果仅仅是在公共场所不存在侵权,但只要是不经过当事人允许,拍摄特定的对象,并把照片公布传播,即便不是以营利为目的,除了用作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等情况外,就应看作是侵犯了对方的肖像权。而且,在网站上发布这类照片,自然有吸引眼球、提高点击率、扩大网站影响的目的,很难说是非营利性的。照片一旦上网,难保被人恶搞或做不法之用,一旦这样就可能侵害被拍者名誉权,拍摄者、发布者、网站和恶搞者均应承担相应责任。而且,街拍活动也不是很受市民的支持,很多穿着时尚的俊男靓女在街上还不能坦然面对陌生人的镜头,以致不少“街拍”都变成了“”。为此,为了不侵犯肖像权,街拍图片在网上发布时应把脸部模糊掉,避免引起相关法律纠纷。
宁波晚报记者 姜恒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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