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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婴”火化前哇哇大哭 殡仪馆称送回医院未抢救

http://news.qm120.com2010-05-14 14:12:55 来源:全民健康网

  律师:不抢救是过失

  广东华安联合律师所资深律师丁一元认为,不管是婚生还是非婚生,流产还是正常产下,只要生下来是个“活体”,都有生命的权利。不管婴儿有没有先天性疾病,缺陷,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任何都不能剥夺其生命的权利。

  “如果婴儿嘴上确实塞有纱布,导致婴儿死亡,医院有犯‘故意罪’的嫌疑。而如果医院发现婴儿没死,又不去抢救,导致婴儿死亡,就是‘过失罪’。”丁律师说。

  南海殡仪馆:那是“流产物”不能称为婴儿

  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记者来到南海殡仪馆,副馆长潘先生证实了发现“活体”事件。但他却表示,运回了的是“流产物”(潘副馆长解释,是流产出来的胎儿,不是正常出生的婴儿。婴儿不满7个月,还不到月数,不能称为婴儿)。前日中午12时15分,殡仪馆的车到达官窑医院,回来后发现袋子在动,工作人员按常规检查后,发现了“流产物”还在动,于是让派专人将“流产物”送回医院,“我们都是监控的”。

  潘副馆长表示,他们每天处理的胎盘和“流产物”很多,“流产物”都是医院定的,殡仪馆接到电话就去医院运回。一般去取“死婴”时,袋子上会表明婴儿父母的姓名,而“流产物”没有,只会标明个数,前日从官窑医院只接回1个“流产物”。

  潘副馆长说,“我个人估计是医院用药过低,引产后,胎儿没有死,婴儿在医院发生了什么,你们去问医院”。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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