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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副局长兼职私人诊所 婴儿经其救治后死亡

http://news.qm120.com2010-05-14 14:13:06 来源:全民健康网

  多家政府单位出面调解,两万元了结“争议”

  闻讯赶来的谭家人悲痛万分:好端端的孩子,为什么如此突兀地因“急性肺水肿”而亡?谭洪宇的尸体被从医院带走,人群涌向颐园诊所。

  30多个小时后,旁观者被告知,当事双方已经达成《医疗争议调解协议书》,谭洪宇的死亡事件,由诊所一次性支付两万元了结。

  这份由南岳区司法局、公安局、卫生局、南岳镇政府等单位人员参与调解的协议书上指出,乙方(谭洪宇父亲等)在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行诉讼和告知其他个人、媒体,否则应退还两万元。

  然而仅4天后,旷景秀和丈夫谭树清即开始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事宜,理由是:当时签订协议是被迫无奈,并非真实心意。

  谭树清等人回忆:23日晚上调解时,当地来了很多警察,守着家里的人。但直到24日下午都没有结果。24日晚上8点多,区、镇、村里的干部来到家里做思想工作,让他们在协议书签字。被拒绝后,大约晚上9点,镇政府的人把他们带到了调解室。在调解室里,一名镇领导大吼:“如果今天晚上不把这个协议签了,那你小孩子马上送到衡东去火化,你们就人财两空了。”

  谭树清称,签订协议时,他们已经两天两夜没睡觉了,心神俱疲。在对方的强硬要求下,他和父亲谭金泉无奈之下点了头。

  旷景秀则认为,家人开始拒绝尸体解剖的主要原因是,她带儿子坐车赶到医院抢救时,诊所里的药物、器具等均没有家人和第三方监管。家人后来曾拿走潘医生交给的医生处方,复印后又交还给了诊所。但复印的这份处方是不是原件,他们没有把握。因此,根本没有办法对死亡原因进行判断。儿子究竟因何而死?在整个过程中,医生用了哪些药?药的剂量是多少?用药符不符合患者的病情等,难有客观的说法。

  谭洪宇的离奇死亡事件由于接诊医生的特殊身份,在网络上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从4月24日到5月9日,湖南红网上试图阐述“真相”的文章接踵而至。有人指责当地警方“殴打死者家属,强行转移尸体”。

  更有声称知情的人士表示,谭洪宇的诊断中疑问众多。如:为谭洪宇看病的颐园诊所的处方笺上,处方内容一栏里面,写着输液的药水种类共有三组,第一组写着:5%葡萄糖100毫升,西米替丁0.12;第二组:5%葡萄糖100毫升,美洛西林钠1.0;第三组:10%葡萄糖100毫升,维生素C1.0,维生素B650毫克,10%2毫升。

  而看诊时间写的是:2010年4月24日。可实际上,谭洪宇是于4月23日中午到颐园门诊就诊的。这样的处方是否属于事后伪造?内容是否有改动?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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