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笔录贴满大街小巷 妇女奔走两年无人负责
http://news.qm120.com2010-05-20 13:44:22 来源:全民健康网
法学专家:询问笔录应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外泄
2009年1月9日,报案9个月之后,石建设因涉嫌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3日捕。而案件一审开庭审理时,由于涉及个人隐私,丛台区法院组成的合议庭没有公开审理此案。
“司法机关的询问笔录应该属于秘密,如笔录是从办案机关流出的话,办案机关是要承担责任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孙燕山评论说。
孙燕山说,案属于公诉案件,首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转入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本案在犯罪嫌疑人批捕前,询问笔录就已流出,应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外泄。
为此两年来,张丽平多次找到丛台区、邯郸市等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纪检部门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结果。
张丽平拿出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2009年8月23日给她出具的《公安机关受理信访事项告知单》。“上面写着"将在60日(如特殊复杂情况将延长30日)内向你作出书面答复意见",可我至今也没有收到任何说法。”她对记者说。
5月1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丛台区公安分局政治处处长袁清波,他答应马上帮助联系相关人员接受采访,但此后再联系袁清波时,他的手机便再也没有接通过。于是记者联系办案民警王永志,王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记者试图联系丛台区公安分局局长杨俊海,但其办公室电话和手机始终无人接听。
本报将持续关注该案的进展。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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