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6请“染艾”患者离院 无护士敢为其拔针头
http://news.qm120.com2010-05-21 09:14:01 来源:全民健康网
患者被查出携带艾滋病毒,所有护士都不敢为他拔针头
医院6请“染艾”患者离院
本报记者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进行采访
各有担忧:
患者 染艾人士哪里寻医?
医院 职业行为感染咋办?
规定咋说?
患者 对医院有告知义务
医院 对患者有治疗义务
艾病病毒携带者方彤(化名)到医院治疗脓肿,手术5天后院方发现患者“HIV初筛呈阳性”,于是医护人员劝说并“请”这名患者离开医院。患者离开该院寻找其他就医地点,都因各种原因没有被允许入住,只得返回家中。记者了解到,《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了患者的告知义务与医院的治疗义务,但在实际生活中被“冷冻”的情况比较普遍,根本原因在于医、患都有担忧存在。
术后5天被“请”出医院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方彤时,他正躺在医院门外出租车上,看到记者走近,方彤主动伸出手与记者握手表示感谢。方彤告诉记者,他是5月15日进入的苏家屯中心医院,办理入院手续后进行了脓肿手术,目前手术的缝合线还没有拆除,至少还需要半个月以上的治疗才能够出院。
方彤说,事情发生在上午9时,当地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到医院住院处找他,宣布他的HIV初筛呈阳性,复查结果需要三天后告诉他。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走后,医院肛肠科的医护人员也找到方彤,方彤的部分家属也被做思想工作,主要是告诉他们这所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有限,希望方彤能够再找一个大一点的医院治疗。为了避免其他患者的注意,无论是医护人员还是方彤及家属,都采取“窃窃私语”的方式交流。
方彤和其母亲回忆说,从上午开始,这种友好的劝说工作,几乎是每间隔一小时发生一次,直到方彤走出医院为止共有6次,这种劝说方式让他们很受伤。方彤说,他目前的状态确实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他不想让自己的事情扩大化,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当他提出离开这所医院到其他医院寻医时,所有的护士都拒绝为他拔出针头,并躲开他与家人的视线,他只好带着缝合线与各种点滴针头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