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暴利药事件:医生上交数万元“提成”
http://news.qm120.com2010-05-24 16:56:08 来源:全民健康网
事件曝光后,湖南省卫生厅迅速下发了关于立即停止使用芦笋片的紧急通知,并对采购使用芦笋片的情况以及医务人员是否存在收受药品回扣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取消了川大华西药业所产芦笋片在湖南省药品采购的投标资格。
媒体曝光此事的第二天下午,湖南省物价局召开了一场关于“芦笋片药品价格情况通报”的媒体见面会,就“213元”高价芦笋片的来历等情况作了说明。
湖南省物价局副巡视员郭志球介绍,作为临床用于癌症的辅助治疗药物芦笋片,该药品只供医院销售。此药在2004年进入湖南省医保目录,2006年11月30日,湖南省物价局下发文件将规格为0.36g×60片的芦笋片最高零售价格定为160元/盒。2007年湖南省18家省级医疗机构药品按不超过此最高零售价格进行招标,该企业以“价格太低”为由未参与投标。考虑到药品临床疗效,2007年7月20日,湖南省物价局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药公示的218元/盒的价格,将该规格的芦笋片最高零售价调整为213元。
郭在会上指出,213元的价格,只是药品在湖南销售的最高限价,如需进入国家公立医院销售还必需经过招投标程序,因此该品种规格的药品以185.22元/盒的价格出现在招标平台上属于违规。而湘雅二医院是看到招标平台的挂网采购后才进行的采购,在这点上医院并未违规。
郭还表示,在芦笋片的价格核定问题上,物价部门工作人员确实存在把关不严、信息收集不全、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定价时没有了解到 15.5元/盒的出厂价和30元~40元/盒的医药公司购进价等重要信息,导致制发的136元/盒的投标报价指导价偏高。“对此,将积极改正。”
振湘公司:我们一不管竞标价格,二不管企业的分红,三不认识企业,如何玩名堂
问题焦点由此转移到了招标采购平台——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振湘公司”)及其所有的湖南省振湘医药集中采购网上。
对于湖南省物价局指控的将芦笋片违规挂网销售一说,该公司董事长廖坚表示异议,并暗指此举是物价部门有意转移视线。“说我们搞鬼,我们一不管竞标价格,二不管上下游企业的分红,三不认识企业,如何玩名堂?”
振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殷智刚解释说,川大华西药业的芦笋片未纳入2007年度的省部直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不属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品种范围,之所以挂网销售,是因为该公司参照了卫生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具备网上交易和监管条件的地区,应将医疗机构广泛应用、采购量大、价格高的药品全部纳入招标采购目录,实行公开招标和集中议价采购,对其他药品实行网上竞价采购”。而竞价品种挂网的条件是:企业和产品具备合法的资质和手续;经物价部门核定最高零售价;与中标品种不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