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工资与城市最低工资之间的暧昧关系
http://news.qm120.com2010-06-09 10:03:33 来源:全民健康网
合法的“工资陷阱”
“这是合法的‘压榨’。”今年5月上旬,深圳富士康龙华园区“新干班”(富士康培养管理干部的重要方式)成员张虎(化名)对记者说:“那些基层普工虽然每个月也能挣一千七八甚至两千元,但他们每个月加班时间要超过100小时。”而作为储备干部的他们,即使加班,每个月的工资也基本上在2500-2800元之间,“很少超过3000元”。
正是由于工资的“低空飞行”,基层员工依靠根本不够养家糊口,只好通过不断的加班甚至超时加班,来获取更多的报酬。
也正是因为诸如富士康这样的“标杆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法》和深圳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基层员工工资的上涨空间也才一直“合法地”徘徊在低线。
对此,深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副部长王鸿利形象地说,“这种行为符合法律,但没有道德。”
纵深
当地政府处理劳资纠纷“心态复杂”
佛山某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的薪酬制度将一线工人薪酬结构分成5大级,每级又分成15小级,总计75级。员工在无过错的情况下,一年才升一级,升满要75年。
这种薪酬制度,无疑是一种陷阱。
最近3年来,尽管国内的物价有了比较明显涨幅,但国内无论是学术界还是企业家、政府,均对“是否大幅提高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产生分歧。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因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障条款,而在珠三角和长三角的企业家中遭到抵制。
工人们普遍反映,和企业闹工资矛盾的时候,人们经常是“又要找政府协调,又担心政府偏袒企业”。记者曾目睹珠三角某镇党委书记处理劳资纠纷过程的“复杂”心态:一方面,他坦承这家著名外资企业给出的工资“确实不高”;另一方面,他又反复强调这家企业是当地经济发展的最大支柱,“不能一棍子打死”。
深圳市总工会官员王鸿利称,部分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以GDP为导向,形成了习惯迁就资本、考虑企业利益多考虑工人利益少,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愿监督的不良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