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用医保卡买药转卖给药贩子 获3年有期徒刑
http://news.qm120.com2010-06-21 10:35:59 来源:全民健康网
天津市民崔某,因违规骗保非法倒卖医保药品而触犯刑律,日前,和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崔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3年,罚款5万元,全额退回非法所得。此案的审理也为今后本市依法追究医保违规骗保人刑事责任提供重要借鉴。此案的审结,将对打击医保违规骗保行为,依法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护全体参保人利益带来积极影响。
据介绍,崔某父亲患糖尿病,属于本市医保规定的门诊特殊病,按照本市医保政策规定,门诊特殊病在门诊看病就医可以享受住院医疗报销待遇。2009年前后,崔某随其父到医保某定点医院看病,在医院门口遇到了一位“收药人员(药贩子)”,经药贩子“指点”,崔某利用其父医保卡,以便捷的刷卡方式,只负担了个人应付担的少部分费用,在医院药房购买了诺和灵、拜糖平等治疗糖尿病的医保药品,到医院外,将购买的药品倒卖给药贩子,按照双方事先商定的价格,药贩子付给崔某“收药钱”,崔某接过“卖药钱”暗自窃喜,觉得自己找到了“发财之道”。后来,崔某又“照方抓药”,多次倒卖糖尿病药品,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因门诊医生每次开药数量有限,为在短时间内快速“赚”到钱,“发财心切”的崔某采取频繁挂号取药,随即再将药品出手兑换现金的方法,在短短几个月内,崔某就非法获利达3万元。为避免在同一家医院重复购药引起医院和社保部门注意,后来崔某又采取辗转多家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取药的办法骗保取药。最高峰时,崔某一天横跨市内多个区县奔走12家医院,采用相同手段购买阿卡波糖和胰岛素2千多元。127天集中刷卡,购买胰岛素703支,共计4.5万多元。如果按照临床一天60个单位使用的话,一支胰岛素可使用5天,703支可使用3515天,相当于9年零6个月的用药量。
为降低购药成本,崔某选择在医院便民门诊挂号取药,仅花一元挂号费,而医院医生也不要求崔某提供医保证、病历、处方等任何材料,即可以随意择药购买,刷卡取药。社保管得紧时,崔某按医保要求,找医院门诊特殊病接诊医生开处方时,部分门特接诊医生也是“大开绿灯”,药品、药量皆由崔某随意定,接诊医生从未拒绝过,由于医院医生的放纵,监管的缺失,各种医保购药规定形同虚设,致使崔某骗保行为愈演愈烈,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崔某以为自己的行为完全可以瞒天过海,其实,本市医保监控系统已经把崔某非正常刷卡购药的行为纳入监控重点,直至案发前,崔某倒卖医保药数额已高达1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