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事件真相解密
http://news.qm120.com2010-07-13 09:42:28 来源:全民健康网
依口述写《悔过书》
家属还转述7月17日从石首市和高基庙镇司法所两位主要负责人处得知的消息,“6·17”事件后,除5名家属被拘外,还关了28名涉嫌参与打砸抢烧的群众,另有约30人在逃,而被带走调查的群众达100多人。
死者家属前后有17人被调查。其中一位家属在收到《传唤通知书》后被带到石首市公安局,48小时后回家。在公安局,她被要求交代在“6·17”事件的行为。她说,我什么都没做也没参与,只是以一个死者家属的身份出现在现场。“他们说我站在路中间就是堵路,阻塞了交通。我说过一句‘跳楼自杀怎么没有血’,就说我扰乱了群众的心,要我认罪。”
回家之前,这位家属被要求写《悔过书》和《保证书》。她不写,公安局一位徐姓人员说,我说你来写。她就按对方口述写下《悔过书》和《保证书》,大意为:在“6·17”事件中,我违反了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保证在“6·17”案件处理中不外出,不串供,随叫随到……
“免责”的不同理解
石首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子信,是在“免责”协议上签字的政府代表。7月8日,定下8人家属名单后,郭曾入户动员家属投案自首。家属问,你签的字,为什么不算数了?郭说,我们是不愿追究你们的责任,但法律会追究你们的责任。他还说协议是对“非组织、参与打砸烧的其他行为”不追究,但没说对“有组织”等行为不追究。另一在协议上签字的高基庙镇党委书记张芸安,事后希望放回被抓的家属,但却表示没这个权力。
昨日上午,赶到石首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孙广智律师,与家属签了授权书。孙律师告诉记者,“免责”协议是否具法律效力,现在还不好说。如果家属存在犯罪,法律一样会追究,而不会看是否有协议。而从协议的“免责”内容看,实际表述意思是如果没有犯罪,就不追究刑事责任,这跟没说一样。只是在签协议时,家属将对方的意思理解为,是对他们事后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京都律师事务所另一律师宣东,将于今日抵石首。孙律师表示,他只是宣东律师的助理,具体案情要等宣东律师看过材料后,再作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