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矿难 领导升井矿工落难
知风
http://news.qm120.com2010-08-03 09:16:12 来源:全民健康网
7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全文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矿领导下井。这个“通知”所包含的意义是,矿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引起领导的足够重视。领导下矿井并不是说领导的命就值钱,而是这会让领导更重视安全。如果强制要求矿领导必须下井,哪怕他们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也会重视安全。
不知所有矿产企业领导是不是都下井了,但鸡西市恒山区恒鑫源煤矿的有关领导肯定下井了。据《东北网》8月1日消息:“7月31日13时30分许,鸡西市恒山区恒鑫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26人,除生产矿长和值班井长成功升井外,有24人被困井下。”
26-2=24,24名工人悉数被困井下,2名领导成功升井。是关键时刻工人们让领导同志先走,还是领导的自救能力比较强,现在还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因领导下井,所以对他们进行了万无一失的保护。这就说明,矿难是可以防范的,在矿难发生时,只要防范得当、抢救得力是有可能“成功升井”的。
也只有这样来解释这个“26-2=24”,否则只能猜想是不是领导在井口“浅尝即止”,抑或灾难也长了眼睛,也学会了拍领导马屁,专门对付24名工人?后者显然是不可能的。那么,就应该从“生产矿长和值班井长成功升井”的脱险经验中,找出安全生产措施的关键,并加以推广,以后的矿难伤亡人数就会大大降低,甚至可以全部“成功升井”。
我十分善意地猜度,鸡西市恒山区恒鑫源煤矿已经有了一套非常成熟的矿难营救措施,并在二位领导身上率先使用。否则就无法解释矿难发生时,在井下的26人只有“生产矿长和值班井长成功升井”。可能因为这套安全措施成本比较大,普遍使用会增加企业成本,在工人的性命和企业的利润间难以取舍,所以最终24名工人还是被困井下。
在为领导和工人一起下井而感动,又为在危急时刻只有领导成功脱险而惊奇时,我们只能从领导的如此“命大”中,掂量出领导的命贵。生命应该是最珍贵的,但从同一次矿难中,唯独领导能脱险来看,领导的命似乎要值钱的多。而正是因为领导的命更值钱,才能让他们在危难中安然无恙。这份待遇24名工人一个也没有享受到。这当然是假设对矿难有可靠的营救措施的前提下,如果认为矿井已达到了安全生产的标准,24名工人被困井下是在所难免,那么就有理由质疑这二位领导如此侥幸的原因了。他们的下井究竟是和工人在一起,还是躲在绝对安全的区域做做形式?据说铜川矿务局玉华煤矿井口信息站的墙壁上挂着一块制式玻璃框,标题为《煤矿井下职工十项权利》。该权利的第一、二项分别为“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如果鸡西市恒山区恒鑫源煤矿的有关领导做到了这二点,“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26人,除生产矿长和值班井长成功升井外,有24人被困井下”只能说是奇迹了。
从这个“奇迹”中,说明了矿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引起领导的足够重视,要么是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没有落实到位;要么是领导带头下矿井流于形式,二者都是安全生产的大忌。笔者希望所有的矿产企业,都像保护领导一样保护矿工,并在领导带头下井的亲身体验中,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改进措施,即使在发生意外时,可以和工人们一起“成功升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