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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连杀6名亲人 被问细节均称“记不清了”

http://news.qm120.com2010-08-13 14:53:32 来源:全民健康网

  【佐证】

  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李磊无精神病,实施犯罪行为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具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亲子鉴定报告:证明李磊是其父母的遗传学儿子。

  李磊律师:“李磊”现有证据难推翻

  李磊的律师潘志东说,在法庭上,李磊之所以对细节等没有详细供述,原因可以理解。他不会忘记整个过程,只是不想去回忆。

  他认为,检方提供的证据中没有李磊行凶的刀具、其丢弃的血衣,以及现场没有发现李磊的指纹,这些的确是最重要的直接证据,但即使没有这些,也不影响定案。

  潘志东说,根据李磊向警方作的供述,他的时间、地点、如何破坏现场,包括后用被子盖住受害人这些细节,都与警方的现场勘验相符。至于现场找不到指纹,也可能由于事发后李磊清理了现场而难以提取,而且冬天屋内暖气的蒸发可能也会造成指纹消失。

  更重要的是,现有的证据不能推翻李磊的事实。因此,他只请求法官考虑悲剧形成的原因,从而考虑从轻判处李磊。

  第三方律师:需综合考虑能否形成证据链

  有着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张雁峰表示,如果仅有口供认罪,没有充足的物证人证,不能定罪。但法律也未规定,没有凶器和指纹就不能定罪。法律要求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只是“综合考虑”的概念比较模糊,需要法官来认定。该案中,在缺少指纹、凶器和目击者的情况下,除李磊自己的认罪供述,其他证据一定要非常充分才能定案。若只是李磊的供述和现场勘验符合,不排除李磊是目击者,或是共同参与者的可能性。

  ■ 检方意见:现有证据可证实李磊故意

  公诉人认为,李磊对事实供认不讳。现有证据可以证实李磊主观有故意,客观构成事实。虽然刀具没有起获,但其他证据足以形成链条。

  公诉人指出,生命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一夜之间灭门,周围人心惶惶,社会影响很难平复。虎毒不食子,养育保护子女、尊敬父母是人伦常理。李磊而立之年,应是家庭中流砥柱,但其选择极端方式解决家庭矛盾,应判处死刑。(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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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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