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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遇难赔偿标准已确定 遇难旅客每人96万元

http://news.qm120.com2010-08-31 10:02:20 来源:全民健康网

  8月26日下午,有关方面在伊春举行“8·24”伊春空难情况通报会。会上河南航空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航向全社会道歉。中新社记者 崔颜锋 摄

  24日21时36分许,河南航空有限公司(原鲲鹏航空公司)一架由哈尔滨飞往伊春的E190型飞机在抵达伊春机场降落时失事,机上包括5名机组人员在内共96人。失事现场发现42具遇难者遗体,其余54人获救送医,目前无生命危险。图为飞机失事现场 。陈刚 摄

  河南航空有限公司30日公布了“8·24”飞机坠毁事故遇难旅客赔偿标准,每位遇难旅客赔偿总额为96万元。

  据介绍,依据2006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64号《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国内民用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40万元,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最高赔偿限额为3000元,旅客托运的行李的最高赔偿限额为2000元,共计40.5万元。

  同时,考虑到2006年以来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计增长幅度,赔偿限额调增至59.23万元;再加上为遇难旅客亲属作出的生活费补贴和抚慰金等赔偿,航空公司对“8·24”飞机坠毁事故每位遇难旅客的赔偿标准总共为96万元。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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