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补偿心理,令“白衣天使”伸黑手
http://news.qm120.com2010-08-31 11:26:40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 (记者 栾吟之 通讯员 徐检)记者从徐汇区检察院、区卫生局等日前召开的市级医院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上获悉,2004年至2009年,该院共立案查处医疗领域具有副主任医生以上职称的专家型人才职务犯罪案件18件18人,占同期此类案件总量的三分之一。分析案情,这些“白衣天使”之所以落马,与行业“”影响和收入落差造成的“补偿心理”不无关系。
现年64岁的顾某,曾任上海市某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在该院建内科大楼、外科病房大楼过程中,他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建筑总承包商桑某给予的贿赂款22万元。黄某和陈某也在他的帮助下得到医院病房大楼的机电安装工程,他收受贿赂3.8万元。此外,在顾某帮助下,上海某贸易公司成功向医院提供建筑用瓷砖,该公司支付顾某夫妇赴欧洲的旅游费用2.66万元。顾某因此获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骨科名医冯某在1999年3月至2007年5月担任长宁区某医院类风关外科主任期间,利用参与该院采购骨科医疗设备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业务单位贿赂97万余元,包括一家贸易公司经理给予的贿赂23万余元及以支付通讯费形式给予的贿赂4万余元、一家医疗有限公司经理赵某给予的贿赂40万元等。最终,冯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没收财产10万元。
据“污点证人”交代,骨科主任是确认哪些公司的产品能进入医院的关键人物,每次手术采用哪家公司的产品由主刀医生确定。每次手术前主刀医生通知他们供货,手术后根据器械金额的20%—30%给主刀医生回扣。
据分析,徐汇区医疗行业受贿、贪污和挪用公款等案件多发,其中贿赂案件数量最多、最大,和该区各级医院云集不无关系。在贿赂案中,行贿方主要是药品、医疗设备产品推销人员,他们通过给回扣、分红、等多种方式行贿,受贿方主要是采购人员和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
由于医药卫生领域业务广、涉及部门多,因此窝案、串案频发。比如,一种消炎用药物在一个医院的多个部门或在一个地区的多家医院使用,而所给的或回扣等手段基本一致。同时,一些行贿者不仅行贿该部门主治医生,还要“打点”该部门的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形成众多成串行贿案件。
“白衣天使”为何频伸黑手?检察官分析了原因。从药品、医疗器材生产和销售企业角度看,这类企业数量众多,流通环节复杂,企业为了让自己的药品进入医疗单位,将送回扣作为一种“销售手段”。企业营销人员的工资、奖金与销售额直接挂钩,导致营销人员不择手段拉拢贿赂有关人员。
从医务人员角度看,一些拥有专家或博士头衔的业务专家、主管领导等认为自己的收入比不上其他行业的同类工作者,因“补偿心理”而接受贿赂。
据悉,徐汇区检察机关将加大查处医药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重点打击工程建设、器材采购和后勤管理中的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将与医院开展“医检共建”协作工作机制,由申康卫生中心牵头成立惩处和预防医疗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10家市级医院、区卫生局为成员单位,形成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受理违法违纪线索以及案件查处工作进展情况。医疗卫生系统也将进一步推行医疗器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实行阳光操作,规范采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