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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倒卖胎盘 河南一医院受罚

http://news.qm120.com2010-09-01 09:54:42 来源:全民健康网

  卫生部门:处置不当,胎盘可能传染疾病

  记者在该医院楼下见到了刚生完孩子准备出院的王女士及其家属,王女士说:“我刚生完孩子,一位护士就到病床前问我要不要自己的胎盘,开始俺们说要,护士说要胎盘的话还需要给医院交10元钱的费用,一看还要交钱,嫌麻烦就不要了。”记者询问了数名在通许县人民医院妇产科生完孩子的产妇,都和王女士的情况一样,为了不想再交那10元钱的费用,胎盘就没带走。

  通许县卫生局调查发现,该院妇产科胎盘收缴处理过程无登记,大部分病历中无胎盘处置告知书。通许县卫生局认为,这都存在胎盘被人倒卖、转让的隐患。

  综合以上调查结果和涉案人刘可川的询问笔录,通许县卫生局认定,县人民医院有医疗废物(胎盘)转让、流失的情况。给予通许县人民医院全县通报批评,责成县人民医院写出书面检查,对相关科室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该院完善医疗废物登记,及病历书写规范;同时下达行政处罚,对通许县人民医院罚款2万元。

  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厅了解到,健康的人体胎盘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但胎盘同时是一个营养和病毒可能同时存在的组织。如果处置不得当,还有可能是疾病的传染源,病妇胎盘、霉烂胎盘、不洁胎盘等都是不能使用的。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5年3月31日,卫生部发布批复文件称,在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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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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