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村干部公费出国游 博客曝光色情活动
http://news.qm120.com2010-09-08 15:43:32 来源:全民健康网
胜隆社区:港口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据了解,胜隆社区是位于港口镇东部的农村社区,由新隆、新胜两个自然村2001年合并而成,现有25个生产组。胜隆社区以鱼塘、蔬菜等农业经济为主,2005年前,曾是中山的贫困村,近年来通过有效开发村集体土地和物业,配合一系列经济兴村计划,社区集体收入在五年内翻了三番,成为中山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之一。
声音
驻村干部:
会向组织反映此事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驻胜隆社区的干部港口镇建设所卢所长,卢所长称他对此事略知一二,“我是今年下半年过来的,之前的事不知道,关于出去旅游的事,我也是他们回来了以后才知道的”。
卢所长说,至于这笔出国旅游资金的来源,自己也不太清楚。根据他后来了解的,此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因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主要是靠各个小组的组长来做的,所以有鼓励性的措施也很正常。”
公费旅游,还被拍了照在网上传播,针对此事的恶劣影响,卢所长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费旅游是严厉禁止的,更别论参与这种带有性质的活动,“作为一个驻村干部,我的职责是负责协调社区方方面面的工作,这种事发生了,我一定会向组织反映!”他表示,相信镇党委政府一定会高度重视,并将做出严肃处理。
旅行社:
人妖表演在泰国很常见
中山青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旅行社每个周末都有团前往泰国,全程一般5到6天左右,根据游客选取的线路和吃住环境的选择,价格从1699元(不含)-2499元不等,如果选择的是2千元以上的团,旅游的项目里则包括每晚的嘉年华活动,有丰富的各种节目欣赏,其中包括人妖表演。
该负责人表示,泰国游在全市并非仅此一家旅行社可组织,由于已是下班时间,不在办公室,无法查询7月份是否有胜隆村的45人泰国团,同时人妖表演的观赏也是游客的自主选择不做强制性要求,是泰国较常见的一个旅游项目。
律师:
这种行为违反传统道德
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律师章鹏告诉记者,人妖表演在泰国是一种文化,为当地所允许,但在国内,文化部、公安部则有明文规定严禁组织或从事人妖表演,按照相关旅游法规,旅行社不允许安排包含违法行为的旅游活动,因此如果在泰国游中,旅客所观赏的人妖表演由旅行社组织,或表演团体与旅行社挂钩,把游客作为主要的观赏对象,则有可能构成违法,甚至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过以目前的信息来看,旅行社与泰国人妖表演之间存在的是简单的商业行为,并无强制游客必须观赏或者付费的情况,不构成组织,但属违反中国传统道德的行为。”章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