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三处房产 亲生母亲送女儿进精神康复中心
http://news.qm120.com2010-09-14 10:42:19 来源:全民健康网
2 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
当今年3月9日,唐美兰迫不及待把女儿告上法庭,希望能判定其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改由她获得所有财产处置权。朱金红和她的律师沈如云也在焦急地等待着结果。
然而,就在事实越来越指向“朱金红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据不足”时,唐美兰和其律师在庭审中强行退庭。
然后,在唐美兰没有提出撤诉的书面申请而整个案件审理程序完整的前提下,法院还是以撤诉了结了此案。
3 凭什么对朱“强制治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应当责令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根据该条文,在不存在任何证据表明朱金红行为已对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且无任何法定程序认定朱金红有精神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情况下,对其实行先强制治疗后认定的程序,及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4 为什么迟迟不能出院?
昨天,南通四院院长张兵坚持认为,当时收治朱金红时,确认其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后,才收进医院治疗的。张兵告诉记者,现在最大的障碍就是其母亲唐美兰不愿接女儿出院。
“抛开朱金红是否有过精神病这个争议话题不谈,但她现在已经有了出院条件,这一点很明确。那凭什么因为一个行业的常规,因为一个法律的真空地带,就可以置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于不顾?凭什么因为唐美兰意图明显,态度简单粗暴的所谓坚持,就可以任由一条生命在精神病院的大门内凋零?”这是所有关心朱金红命运的人共同的诘问。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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