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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病危要捐器官遗体 专家审查决定:继续救治

http://news.qm120.com2010-09-17 09:26:16 来源:全民健康网

  发病前表意愿病危时家属通知红十字会

  昨天下午4点30分许,绵竹市公证处公证员王小翠和的妻儿,在绵竹市医院等来了杨洪吉一行。

  “我父亲现在不能说话,也无法写字。”的儿子王强(化名)说,一直以来身体都不是很好,19天前因哮喘住进医院治疗,一周前因肺气肿导致呼吸衰竭,并转入了重症监护室。“这次发病最严重,怕他时日不多了。”的妻子(刘梅)说,在两年前,萌生了身后捐献器官和遗体的念头,并在此期间内频频与绵竹市红十字会联系,咨询相

  关流程和法律问题,并做了自愿捐献器官、遗体的登记。

  “我们是经历过大地震的人,什么都看得淡了,唯独要懂感恩。我们一家都是普通市民,没有值钱的东西。老伴就想身后把器官和遗体捐出来救人,搞医学研究。”刘梅说。

  当事人难表述只能停止这次公证

  由于暂时没法表达意愿,杨洪吉和会员无法进入临床死亡认定程序,更无法谈及器官捐献。“如果签署一份放弃治疗的文书,能不能实施器官捐献呢?”有家属问。“绝对不行!”公证员王小翠和杨达华律师异口同声地答道。

  刘梅对王小翠说:“老头子可以点头摇头,你们问,他点头摇头来表示行不?”该方式也被王小翠拒绝了,她说:“在法律上,当事人只能用文书或亲口向公证人员表述自己的真实意愿,点头摇头这种方式不被认可。”由于当事人还未被宣布死亡,其监护人也就无法代其作出捐赠器官及遗体的决定。“在当事人未死亡,又不能清醒地表述意愿时,我们只能停止这次公证。”下午5点10分左右,王小翠离开了医院。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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