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定商户向未成年人卖烟最高罚2000元
http://news.qm120.com2010-11-01 11:03:22 来源:全民健康网
记者目击
16岁**轻松买走一包烟
《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其中的第36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或者提供烟酒),经营户执行情况如何?上周六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经营户严格遵守了规定。
时间:10时
地点:沙坪坝区渝碚路重师后门
这里有一处经营摊点,老远就可看见其柜台玻璃上张贴有一张“谢绝未成年人购买”标识。玻璃柜台内,标有各类价格的琳琅满目。
“如果有未成年人来买烟,卖不?”记者试探性地询问。
“肯定不得卖!”女摊主回答得很干脆,“要是遭烟草部门发现了,除了罚款外,还可能吊销专卖许可证,哪个敢冒这个风险哟?”她说,3天前有烟草执法人员前来张贴标识,同时告诫经营户严禁向未成年人卖烟。
时间:10时25分
地点:沙坪坝区城乡建委
城乡建委楼下有一经营户。记者观察半小时,尽管有未成年人前往该烟摊,但摊主都未卖烟给对方。谈及未成年人买烟问题,摊主王明兰说,如果是熟人的小孩前来给大人买烟,就会卖给他,其他未成年人一律不卖。
王明兰说,有些未成年人个子长得高,发育早,很难将他们跟成年人区别开来。记者追问,如果对方前来买烟,并且拒绝出示,卖还是不卖呢?这个问题让王明兰有些为难,但她最后还是表示,不卖!
时间:11时15分
地点:重庆大学C区
C区左侧有一家“岳姐副食店”。一头戴帽子的男子走下公交车后直奔副食店前。“给我一包烟。”男子递上钱,手指柜台中的一包龙凤呈祥。
“好的。”女摊主收钱后,将烟从柜台中取出递给男子。随后,男子朝陈家湾方向快步走去。记者追上男子,表明身份后询问其买烟过程。男子自称姓刘,今年16岁,“刚才买烟时很顺利,摊主问都没问一下,就收钱把烟递给我了。”刘某说。
记者随后将这一情况反馈给 “岳姐副食店”老板岳定玉。岳定玉说,那个**看上去跟成年人差不多,自己又无权要求对方出示,只好收钱卖烟给他。岳定玉表示,下不为例,自己以后将严格把关,即使买烟者看上去像成年人,也不卖烟给他们。
记者当天还分别走访了渝中区、江北区的30多家经营户,绝大多数经营户都严格遵守了规定,没有向未成年人卖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