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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欲献血200毫升遭拒 南京血液中心致歉(图)

http://news.qm120.com2010-11-01 14:38:42 来源:全民健康网

  1问

  无偿献的血是否高价卖出?

  答:每袋血的“行踪”都可查询

  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主任孟钵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一条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

  首先,目前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的采供血过程都是通过统一电脑管理。献血时,登记表、献血证、血袋等等上面都会粘贴上条形码,任一袋血液,从采集到医院,最终用在患者身上,都有迹可查。对于网传血液中心将血卖给企业生产血液制品,孟钵主任坚决否认。他说,血液中心只为临床供血,不可能将血流通到市场上做加工血液制品,同时国家对于血液制品的生产有非常严格的控制。

  第二,市民购买血液的价格,不是血液本身的费用,而是血液的采集、制备、检测、储存和运输等的成本费。“打个比方,每袋血210元,而医院一次艾滋病毒的检测费用就要40元。”孟钵主任说,为保证血液的安全,每一份血液,南京市血液中心共检测3次乙肝表面抗原、2次丙肝抗体、2次艾滋病病毒抗体、2次梅毒抗体、3次转氨酶、6次血型和1次血红蛋白等19项基本检测,所有血液产品均为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统一价格。

  2问

  无偿献血用血报销能否化繁为简?

  答:异地可邮寄报销,将推“首问负责制”

  根据《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本省无偿献血的公民,在本省需要医疗临床用血的,凭本人《居民》和《无偿献血证》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及子女需要用血的,还须提供其与无偿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孟钵主任说,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我国各省、市之间,血站系统暂未实现联网,无偿献血者用血时需先缴费用,再到所献血的血站凭发票报销。但如果市民在南京参加献血,而本人或亲人在外地生病需用血,由于各市之间未联网,必须回到南京报销;在南京地区也存在两个血液中心,报销时也要分别去两个血液中心报销。这些都造成了献血者用血报销的不方便。

  针对用血报销繁琐情况,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做了如下改进:第一,每本《无偿献血证》后印有血液中心咨询电话,若要报销用血费,建议市民先打血液中心电话咨询中心,提示带齐需要的相关证件,这样可以一次解决报销问题。第二,在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献血的外地人报销时,可以将报销凭证邮寄到南京,中心办理邮寄报销。第三,南京市血液中心正和省血液中心商讨简化报销程序,将推出“首问负责制”,即手持两家血液中心献血证到任一家血液中心就能报销全部费用。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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