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面留破洞摔死老妇人 城乡同命不同价引发官司
http://news.qm120.com2010-11-05 15:29:08 来源:全民健康网
一位户籍上显示为农业户口、居住地实际为城镇社区居委会的7旬老人,外出时跌入破损桥面死亡。公路管理部门以农村户口标准与家属签订补偿协议,不料引发城乡同命不同价纠纷,双方对簿公堂。11月4日,死者家属将负责管理大桥的松滋市公路管理局告上法庭,请求撤销原协议,追讨死亡赔偿金等费用11万余元。
4日上午,记者来到松滋市法院参加了旁听。死者黎老太的大儿子匡传宜回忆起母亲的离去,仍处在悲痛中。他说,自己与78岁的母亲一同居住在松滋市八宝镇城东工业园永兴场社区,今年8月28日上午7时左右,年迈的老人从该市新江口镇回家,在走到由该市公路管理局管理的新江口大桥人行道时,因桥面人行道出现悬空破洞,致使老人跌入破损的桥面死亡。
次日,负责管理大桥的该市公路管理局,派出工作人员,与正处在悲痛中的死者家属商谈赔偿事宜,并按照农村户口赔偿标准,签下了赔偿协议,先后补偿了3.5万元。
匡传宜说,处理完老人后事后,细看协议才发现,协议书上所赔偿的标准,竟错将老人按照农村户口的标准计算赔偿,遂找到该市公路管理局,要求重新按城镇标准计算。遭到拒绝后,遂将该局告上法庭追讨赔偿11万余元,除去已经付清的3.5万元,还需赔偿7万余元。
昨日,湖北博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春,作为原告方的辩护律师出庭辩护。他称,死者现居住地为该市八宝镇城东工业园永兴场社区居委会,该居委会2008年经该市民政部门批准,由原永兴场村委会变更成立,行政区划已经属城镇,黎老太在该居委会成立前就已入住,户口在该居委会,应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赔偿。
该市公路管理局的辩护律师称,黎老太所在的居委会,其居民户口簿仍为农业户口,应按农业户口标准来计算。
原告律师表示,黎老太户口簿是因公安部门变更滞后,导致户口仍显示为农业户口,黎老太一家人在该居委会无农田耕种,应按城镇居民对待。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法院将择日宣判。(记者 欧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