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资讯
  • 医院
热门推荐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万象 >> 正文

老太车祸后遇烫伤感染致死 肇事者被判赔18万

http://news.qm120.com2010-11-09 10:31:04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社会万象 车祸 感染

  老太被司机陈某撞伤后,陈某赔偿了老太的医药费用,老太也顺利出院了。然后时隔2个月后,老太在调养时,不慎烫伤臀部,后因伤口感染死亡。从表面上看,老太病死与肇事司机无关。但句容法院审理后发现,老太的死与事故恰恰有着关联。昨日,句容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赔偿死者亲属损失18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医疗费,还需赔偿14万余元。

  2009年3月30日,司机陈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将行人李老太撞倒,致使其颅脑受损,该市交警大队认定被告陈某承担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赔偿了李老太的医疗费用后,李老太于10月10日出院。但老太在家中调养时不慎烫伤臀部,后来竟导致伤口溃烂,病情加重,最终于当年12月12日过世。

  李老太的子女认为老太的死与事故有着直接的关联,为此一纸诉状将陈某告到法院,要求对李老太死亡与本次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再次进行赔偿。法官根据案情,结合鉴定认为,李老太车祸伤前能独立生活、外出活动自如、与往正常,车祸致李老太颅脑损伤严重,伤后一直神志不清,后又臀部烫伤、加重其病情,故李老太最终死亡与车祸之间的关联性不能排除。遂做出了如上判决。(黄伟 朱淑贤 张凌发)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网友关心话题
{/cms:show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