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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杯没有食品标签的豆浆被罚4900元有依据吗

http://news.qm120.com2010-11-09 13:39:22 来源:全民健康网

  卫生监督所:群众多次投诉店主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海曙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李告诉记者,《食品安全法》里确实有一条是对于预包装无食品标签的商品处罚额度在2000元以上到5万元以下。

  “工作人员有自由的裁量权,可以从情节上分析,如果对方态度好是初犯可以从轻处理,对于屡教不改态度恶劣的商家可以从重处理。”李说。

  对于李先生的例子,随后海曙区卫生监督所吴科长向记者作了详细的解释。

  吴科长说:“我们是多次接到群众的投诉,才知道李先生店里在卖一些预包装无食品标签的豆浆,去检查的时候,正好发现有两杯这样的豆浆。由于《食品安全法》里有明确规定,一旦发现预包装无食品标签的商品,就要立即处以罚款,并没有一个提醒整改的过程,所以工作人员才会在现场就开出了处罚的单子。”

  吴科长告诉记者,如果是现场灌入、封口卖给市民,这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是预包装好,杯身上必须有食品标签,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否则就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要接受处罚。

  “当工作人员查处这两杯无食品标签的豆浆后,李先生说不出杯子材料的来源,工作人员才会开出了罚单。”吴科长说。

  店主有权利申辩

  那么,是否李先生必须得接受4900的罚款呢?“在处罚单子开出后,当事人有一个陈述申辩的过程,可以列举出一些理由,然后我们再根据他提出的理由进行综合考虑,看他给出的理由是否成立,是否在法定可以减轻罚款或者免除罚款的范围内,再最终做出一个决定。”吴科长说,当然,如果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过程,那么还是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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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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