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贷10万突然暴病身亡 同居女友被起诉还钱
http://news.qm120.com2010-11-18 11:02:43 来源:全民健康网
法院认定借款大多亡者使用
今年10月底,市二中院二审时,已查实曾某生前与谭某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过,法官在调出谭某账户的交易记录发现,从2009年10月28日(即这笔10万元借款到账之日)起至同年11月4日止,该账户共发生14笔交易。其中,除一笔6000元的交易记录系谭某签字支取外,其余的均为曾某支取使用。
法院审理认为,贷款公司和宋某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借款为曾某与谭某共同生产、生活形成;也没证据证明曾某取款后,将该款交给谭某用于共同生产生活,于是法院认为该笔借款应当属于曾某的个人债务,应由曾某偿还。
另外,贷款公司在和担保人宋某签抵押合同后,未对抵押物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双方对此有过错,但贷款公司的过错大于宋某。于是,市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由谭某偿还贷款公司借款6000元及相应利息;在曾某全部遗产折现范围内偿还贷款公司借款9.4万元及相应利息;在曾某全部遗产折现范围内不能偿还时,对其不足部分,由宋某承担40%的赔偿责任,其余部分由贷款公司自负。
律师说法
借款若是恋人间共同开支
双方应当共同偿还债务
现实中,如果恋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算不算共同债务呢?重庆联益律师事务所主任连毅称,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债权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借款为恋人之间共同生产、生活形成,那么,就可以主张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记者 陈保发 通讯员 赵华)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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