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回应怀孕百天者禁止擅自堕胎报道
http://news.qm120.com2010-11-18 09:55:32 来源:全民健康网
对此,海南省计生委的负责人解释,对于“怀孕14周以上不得随意堕胎”的说法,正确的表述应为“怀孕14周以上不得随意人工终止妊娠”。之所以确定怀孕14周后不得随意人工终止妊娠,是因为在怀孕14周左右的时候,通过羊水穿刺的方法基本能确定胎儿的性别,而14周前则很难鉴定胎儿的性别,5个月之后通过B超也可以鉴别胎儿性别。该规定就是为了禁止鉴定胎儿性别后随意人工终止妊娠。
该负责人同时称,羊水穿刺和提取胎儿组织的方法对医疗机构的要求比较高,风险很大,一般的诊所是不能做的,只有一些比较正规的大医院才能进行,因此大家不必担心该规定的出台会导致非婚孕妇和一些想要逃避处罚的已婚孕妇流向非法医疗诊所。
该规定施行多年非法医疗诊所并未“红火”正说明了这点。目前,做流产手术的绝大部分是因为孩子不健康,有的是因为家族遗传病或先天缺陷;也有一些人是因为怀孕前吃药,感觉对孩子健康不放心来做手术的;还有一些人是一开始不知道自己怀孕,但这种情况比较少。
“各级计划生育、卫生和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对非法医疗诊所予以通报,并严厉查处医疗机构特别是个体诊所超越执业许可范围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配置和使用B超机。”海南省计生委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还指出,《规定》明文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的人工终止妊娠。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孕妇在检查时,通过院方鉴定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或者胎儿有严重缺陷,或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的,孕妇可在医院的指导下终止妊娠;如是非医学需要而将胎儿终止妊娠的,需要获得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