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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中拍照让医生很受伤

韩璐

http://news.qm120.com2010-11-25 10:02:45 来源:全民健康网

  日前,有媒体报道一患者在北京同仁医院就诊时,由于其家属用手机为大夫拍照,且没有及时删除照片,致使医患双方发生争执,大夫拒绝为该患者继续治疗。那么,患者对医生进行拍照、摄像或录音是否对医生构成了侵权?医患双方又该如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记者对有关人士进行了采访。

  拍照会对医生权益构成潜在侵害

  “用录音、拍摄等手段记录医生的诊疗过程,反映了一种很不正常的医患关系,是医患之间互不信任发展到极致的表现。”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对记者明确表示,患者在未经医生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医生进行拍照、摄像或录音,都是不合适的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所以,在前面的事件中,即使患者家属没有立即将所拍的照片进行公开,但其拍照行为本身就已经对医生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构成了潜在的侵害。”邓利强说。

  对此,中国医院协会自律部副主任、中国医师协会委员会委员郑雪倩认为,患者未经医生同意对医生拍照,首先是对医生的不尊重。她还表示,有的病人家属要求对救治过程进行录像,不仅干扰了正常的医疗工作,也影响到对医生知识产权和肖像权的保护。

  “医生给病人治病,只能建立在病人信任医生的基础上。如果病人是出于好奇和留存资料的目的而进行拍摄、录音,在不妨碍治疗的前提下我们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是出于不信任,那么医生的治疗就很难进行下去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院长刘玉村坦言。

  但同时,专家也表示,并不是所有“”都是违法的。“如果是为了揭露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非法行为而进行的、偷录,则应该区别对待,因为每位公民都有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义务。以揭露犯罪为目的拍摄、录音材料可以被作为定案的证据之一。”邓利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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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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