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纳入立法计划 我市专家学者进行立法研讨
http://news.qm120.com2010-11-26 13:30:03 来源:全民健康网
三级网络完善疾病预防
市卫生局副局长吕鹏在发言中提出了我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的设想,那就是建立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依托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需要法律来完善精神卫生工作的政府职责、管理体制、财政投入等。此外,与会专家认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向学生、干部、职工普及精神卫生预防知识,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积极向公众开展精神卫生知识的公益性宣传。
在精神疾病预防方面,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是有效手段。但高成阁表示,西安目前技术力量良莠不齐的咨询机构非常令人担忧。她建议,法律应明确心理健康咨询机构的登记、注册程序。“设立非营利性的健康咨询机构,需经卫生部门审查同意后,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高成阁说。
精神病患者需要更多关注
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生吕逯鑫的发言,紧紧围绕精神疾病患者和精神科医生的权益保障来展开。“精神疾病患者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理应受到更多人的关心和关爱,但总有一部分人总是歧视、嘲笑他们。”作为精神疾病患者,他们同样享有和正常人相同的权利。例如隐私权,对疾病诊断、治疗的知情同意权;通信及会客权、劳动和就业的权利,希望这些权利都能通过立法予以积极保护。
在现实社会中,一个正常人由于各种原因被他人强行送往精神病院的案例屡有发生。如广州千万富翁何锦荣身体健康,却被妻子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治疗30天;深圳女子邹宜均遭哥哥姐姐算计,被暴力绑架送入精神病院。因此,吕医生对精神病患“诊断复核权”格外关注。
诊断复核权是指对被诊断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医学标准或参照国际通行的医学标准进行诊断复核。吕医生说:“诊断复核权应该由谁行使?应该按照怎样的程序来行使?以及对于诊断复核权不服,应该如何进行权利救济?都是即将出台的《精神卫生法》应当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