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院长受贿百万被判11年
http://news.qm120.com2010-12-09 10:01:49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 (记者张忠田)山东省临沂市肿瘤医院原院长马某,因80多次受贿共计100多万元,12月1日被兰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67.67万元、美元4000元;马某受贿犯罪所得赃款需继续追缴36.23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马某在担任临沂市肿瘤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该院的医药、器械采购以及安装数字化管理软件设备和本院人事安排过程中,多次非法收受医药、器械代理商白某、郑某等人的财物,以及山东省某软件有限公司经理曹某和本院职工郭某、赵某等人因工作调整所送的财物,收受财物共折合价值103.9万元、美元4000元(折合约2.72万元)。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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