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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拔管杀妻案”被告被判三缓三 检察院抗诉

http://news.qm120.com2010-12-22 13:18:50 来源:全民健康网

  “拔管杀妻案”被告一审判三缓三 检察院认为处罚太轻抗诉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孟广军) 深圳“拔管杀妻案”一审判决后并未尘埃落定。法院一审判处死者的丈夫文裕章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这一判决引起广泛争议。死者家属认为判得太轻,提出抗诉申请。记者昨日获悉,经过检察委员会审议,深圳市检察院认为该案量刑畸轻,已提起抗诉。

  被告一审判三缓三

  2009年元宵节晚上,武汉籍女子胡菁忽然昏迷在深圳龙岗的自家别墅里,在被送往医院ICU病房重症监护后,一直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事发7天后,丈夫文裕章称为减轻妻子痛苦,强行拔去胡菁的氧气管,致其身亡。

  这起“丈夫拔管杀妻案”在社会上影响颇大。2009年8月,文裕章以故意罪被提起公诉。日前,深圳市中院一审以故意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死者家属认为判决太轻,而文裕章家属则表示这是逝者希望看到的结果。

  在听到判决结果后,胡菁的母亲和姐姐情绪十分激动,认为判得太轻了。“作为丈夫的文裕章应该不抛弃、不放弃,积极为妻子进行治疗,怎么能够才住院7天就等不及,让她丧失了继续治疗的权利和继续生存下去的权利。我们没有原谅文裕章,希望能对他重判。如果杀了人都能判缓刑,那么是不是遇到这种情况的男人,都可以拔掉病重妻子的呼吸管来解决问题呢?”

  随后,死者家属正式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申请书中认为,“一审法院对文裕章的动机认定错误,文裕章是因第三者原因存在主观杀妻的直接故意实施了拔管行为才导致了胡菁的死亡,并非为了减轻死者的痛苦,而当时死者也并非‘脑死亡’,医院诊治不明确,存在过错。此外,文裕章也并无悔罪表现,其全额赔偿是为了获得较轻的处罚,其恶用诉讼策略疯狂报复之心昭然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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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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