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术后6年发现异物 为打官司开刀取“针头”
http://news.qm120.com2010-12-30 11:35:35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证据未取出而败诉
诉讼过程中,法院委托广州市医学会对刘×莲的治疗过程进行鉴定,医学会于2009年8月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书认为当年医院对刘×莲采取的治疗措施是恰当且有效的,病人术后有好转。刘×莲腰痛、走路时左下肢不能用力的原因是其随着年龄增大,腰椎及左膝关节退行性变所致,属不能避免的症状。
对于刘×莲体内残留的致密异物,鉴定书认为残留位置在皮下,不是刘×莲腰腿疼痛等症状的诱因,且没有证据判明异物的性质和来源。鉴定书还指出,院方在此次医疗过程中,没有医疗过失,但存在医疗文书记录不严谨,术后随诊不严格,术后没有进行CT或X光复查等不足,但这些不足并未与刘×莲目前遭受的病痛形成因果关系,因此不构成医疗事故。
刘×莲体内的异物作为案件的关键证据,一直未能取出,它是否定位针的事实一直无法查明,最终法院驳回了刘×莲的诉讼请求。
再次手术取出“针头”上诉
刘×莲家属对判决不服,丈夫刘先生告诉记者,并不是家属不愿取出异物,而是找过许多大医院都因为异物太小,医生没有十足把握可以**取出。本月23日,刘×莲在荔湾区某医院再次接受腰椎手术,家属一再恳求手术时将异物一并取出。术后,刘先生小心翼翼地保存着这一小块“针头”。记者看到,此金属物异常尖锐,长约4毫米,最宽处仅约1毫米,其究竟为何物尚需鉴定。
异物取出后,家属终于赶在上诉期最后一天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林世宁)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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