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天价采购门”年底为何频现?
http://news.qm120.com2010-12-30 09:24:17 来源:全民健康网
这些单位的底气从何而来?不是他们过高估计了权力呼风唤雨、混淆是非的能力,也不是他们过低估计了网友对于公共事务的热情,而是他们的采购在程序的容忍范围之内,是以乏有真正叫停之举,也毫无问责之虞。因为采购条例只有关于公示的模糊要求,而没有对于具体细节的追究,更缺乏对于财政预算的硬约束。
地方政府不知其错而将错就错,公众知其错而不知如何改错,阳光采购屡遭天价采购侵袭的案例告诉我们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不能只有某种程度的阳光(譬如公开招标),还必须有让权力燥热难耐的温度(譬如预算硬约束、天价采购问责制),更应有让权力胆战的灼热目光(譬如公众监督、财政支出公示)。■文/凯风
“阳光采购”不能总靠“网友曝”
抚顺财政局买苹果机做U盘,乌鲁木齐一法院买按摩椅办公,均被“网友曝”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然而,“阳光采购”仅寄望于“网友曝”的偶然,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网友曝”固然是个好办法,但始终不是催生“阳光采购”的常态制度,将“阳光采购”托付于“网友曝”的不定时反应,充其量仍是权宜之计。
“网友曝”虽然是一种大快人心的举措,但如果“阳光采购”能涌现更多的“记者曝”或者“官员曝”,效果或许会更好。不得不承认,“网友曝”确实有利于“阳光采购”的运作,遗憾的是,“网友曝”只是作为“阳光采购”的一个外延,起到“替补”效应而已,终究难挑“主力”大梁。
“阳光采购”我们已喊了多年,但市场的丛林法则又在告诉我们,只要有利润,就会有人钻空子,牟取非法利润,足见“阳光采购”依然任重道远。政府采购十年增长五十多倍,腐败案多与违法采购相关联。
应该看到,“阳光采购”的阻力来自于未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存在法律盲区。挽狂澜于既倒,不能总寄望于“网友曝”。“阳光采购”最终还得立足于科学化、合理化的采购制度和监管制度,避免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吃回扣等贪污腐败现象。 ■文/黄春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