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整形没达到预期效果 女子怒告医院获赔8万
http://news.qm120.com2011-02-10 16:20:42 来源:全民健康网
经查,孙玲才知道下颌角整形手术属于四级手术,而根据《医疗美容分级管理目录》的相关规定,可开展四级手术的主体应当是三级整形外科医院或是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是整形外科的三级综合医院,以此家医院的资质是不能做四级手术的,而医院明知自身没有相关资质却未告知自己。孙玲告诉法官在医院的网页上有段宣传写着曾做过上万个手术,成功率和满意度是百分之百。孙玲多次去医院时,多次看到有其他患者在被告处有纠纷,这说明医院的宣传内容不真实,纯属欺骗消费者。综上,孙玲要求被告承担欺诈消费者的法律责任,向原告赔礼道歉,双倍赔偿损失十五万。
被告辩称:“在做手术前,医院与孙玲是签下术前协议书的且已经告知了手术的状况。在网上发布的广告纯粹是商业行为,没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更不存在欺诈的主观故意性。关于做第四级的手术确实是超越了资质的范围,但由于医院本身对于资质的相关规定的改变不是很清楚,故没有及时告知原告。”
由于个人审美观点的不同,孙玲认为手术效果不佳,而医院给出的解释是由于个人体质和年龄等原因会出现不一样的效果。最后,经法院调解,医院表示愿意赔偿孙玲8万元。法官认为,求美的心情谁都理解,但健康的身体是保证手术安全与成功的前提,法官提醒要做美容手术的市民,比较好是选择合适的、有后续抢救、科室设置完备的医疗美容机构,以确保自身的安全。(夏倩 路若愚 张叶 绘)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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