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流向不明 药品“地下回收网”隐患重重
http://news.qm120.com2011-02-16 09:40:56 来源:全民健康网
随后,记者以价格不合适为由没有与其交易,该男子也并不勉强,只是说如果你或者熟人有医保卡的话,可以介绍过来,刷指定的药品我高价收。随即匆匆离去。
在与该男子短暂的交谈中,他一直避免谈及回收来的药品去向,只是表示他的主顾主要是拥有医保卡的公费医疗人员,此外还有一些药厂的医药代表,可以帮他处理大量积压的药物。
收来药品流向何处?
尽管这几名药贩都不肯明言这些药会流向哪里,但很明显,绝对不会是他们自己使用了。
昨日,记者前往宜昌城区的多家药房,咨询关于购买后的药品能够退换或者回收。位于夷陵大道的一家药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药房有部分药品回收方面的政策,但绝对不可能什么药都回收。
"我们一般是配合药厂做一些过期药回收更换的工作,但必须是一些指定的药厂出售的药品种类,同时也不能有包装破损,使用剩下的药品也不能给予更换。"
而对于这些药品的流向,药房及医院的多名医生都表示,绝对不可能流入正规的医院和药房,一位医院药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院出售的药品都是有批号和电子码的,每一盒药都能够查询到从出厂到销售的记录。"
他们认为,这些药品多半都是回收后销往外地县市诊所或者农村。
私人回收药是否违法?
"从你所说的情况判断,这种私人从事药品回收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当记者联系到宜昌药监部门时,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药品管理规定对于医药行业销售经营有着明确的管理办法和严格的准入门槛。
据了解,除中药材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个人是不允许从事药物收售买卖的。
如果个人回收药品,将没收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为了解决市民对于过期和剩余药品的更换需求,宜昌药监部门此前曾组织过多次家庭小药箱"以旧换新"的活动。
"这种药品出售的主要渠道也应该是对医保卡的行为,肯定也是违反国家医疗保障的有关规定的。"
卫生部门提醒说,市民也应提高法律意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不要把家中剩余药品卖给药贩,可参与到各指定药店的过期药品更换活动,以保障药品使用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