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器官捐献一年无一例自愿 死者愿意家属反对
http://news.qm120.com2011-02-25 09:55:01 来源:全民健康网
2 主动捐献,可惜条件不符
一名20多岁的女孩,有精神分裂病史,自杀后送往医院抢救。“当时女孩的母亲主动提出可以捐献器官,但是我们到来时发现女孩还能自主呼吸,而且女孩盆腔粉碎性骨折,一些内脏被震裂,也无法满足捐献的要求。”刘文华说。
●原因分析 有专家指出,虽然国家现在有了一些相关法规,但因为不够完善,可操作性并不强。尤其是捐献及接收体系尚不完善,使得有的捐献不能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与受捐人的对接。
刘文华告诉记者,器官捐献应该是越快越好,使用药物的时间越久,对于肝肾的损害都非常大。所以一旦家属同意捐献,就应该立刻就有专业的医疗团队上前,进行“器官抢救”等工作。目前,南京仅在省人民医院、军总、鼓楼医院等5家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大医院发展协调员。但是南京有这么多的医院,哪怕是死者生前或其家属有意愿,但是医院本身并不具备抢救、保存或移植器官的能力,这些都会使器官捐献成为遗憾。
在这一点上,国外也有经验可借鉴,比如日本,以确定接受捐献肝脏为例,由于肝脏从摘取到移植不能超过12个小时,所以首先划定一个区域范围;然后对处于这个区域范围的患者进行优先顺序排位,主要考虑紧急程度和血型,为两者进行打分,分值越高越先安排。
此外,专家指出,在国内多数人还是认可“心死亡”,曾经有患者生前有捐献器官的意愿,但用医疗器械还能够维持呼吸和心跳。由于国家没有明确脑死亡,一些医院怕引起医疗纠纷,不敢按遗体处理,而器官移植对时间要求很高,心、肝、肾等,要在死者脑死亡,其他器官未死亡之时就提取。
3 死者生前愿意,但家属不同意
这是一个扬州农村突患疾病的妇女,生前,在与她及其丈夫沟通后,他们同意捐献器官,但女方的父母在她去世后坚决反对,把遗体送回了老家。
●原因分析 南京鼓楼医院院长,肝胆外科专家丁义涛教授说,在面对器官捐献上,最重要的难题之一还是人们传统观念的问题,死后捐献器官并不能被所有人所接受。死者亲属担心舆论压力以及死后火化时器官要完整等社会习俗,这也影响着器官捐献。
抛开一些老的观念,前两年,媒体上还曾经有过,八旬老人自愿捐赠遗体,家属等遗体接收却等不来等令人寒心的报道。一些市民还有这样的疑问,器官或组织的摘取会不会破坏我们亲人的遗体外观?能不能帮助我们安葬遗体?对此,南京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器官捐献都是由经验丰富的外科医生完成,捐献后,他们将会细心地作捐献遗体的复原处理,尽量保存您亲人外貌的完整与尊严。2000年后,南京曾经有两例器官捐献,一名是24岁的鼓楼医院药剂师,一名是年仅5岁的小朋友,这两位都立碑纪念。
也有专家呼吁,要尽快建立器官捐献的补偿奖励机制,比如,直系亲属捐献器官或组织的,可享受终身免费用血等优惠,让捐**心里感觉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