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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打上“药”标签 药妆概念只是宣传卖点

http://news.qm120.com2011-04-01 09:59:34 来源:全民健康网

  抹掉“药妆”概念不如制定规范标准消费者选购需谨慎

  我国现在已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全球第三大化妆品市场。相关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化妆品市场销售总额约达到1200亿元。作为其中一个细分领域,药店售化妆品的市场份额已占到20%。很多人把药店出售的化妆品或加入药物成分的化妆品称为“药妆”,然而,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药妆”的概念,更没有具体的标准和规范,因此,该市场目前较为混乱,亟待加强监管和规范。

  “药妆”概念只是宣传卖点

  根据我国的法律体系,不存在既是药品又是化妆品的概念。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不论是化妆品的生产者,还是所谓“药妆”的推销员,或是消费者,对于究竟什么才是“药妆”,大家都是一知半解,并没有明确的认识。即便是在国外,也没有“药妆”的专门批准文号,只是分管的部门有所区别。2008年9月1日我国实施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明确规定,除了普通化妆品,只有“特殊用途化妆品”,它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并没有“药妆”这个名称。而且,《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也明确规定,化妆品在包装和说明书上不得标注适应证、不得宣传产品功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从标准的角度来说,药品有“国药准字”,保健食品有“国食健字”、化妆品有“卫妆准字”。那么,“药妆”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目前,只有“卫妆特字”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与“药妆”较为接近。然而,“药妆”和“特妆”也是有着本质区别的。“药妆”是功能性产品和功能性产品市场的总称;“特妆”则是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专业称谓。“特妆”产品大多是指具有较强功能性的美容、美体类产品,具体包括减肥、、祛斑、防晒等特殊用途产品。现阶段,国内的“药妆”市场处于一种没有规范和标准的境地,与无规范性相对应的是产品销售的无序性。“药店”、“销售功效”、“安全”几个关键词已经成为许多厂家宣传的卖点,也是众多消费者选择“药妆”的重要理由——多了一个“药”字,化妆品的身价似乎就高出一等。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体制,再加上企业自身缺乏责任感,很多商家开始混淆概念,大打“擦边球”。

  目前市场上之所以出现“药妆”,主要是因为申请办理“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的要求比普通化妆品高,所以,一些只具有普通化妆品批号的厂家就在“药妆”概念上做起了文章。虽然市场上的一些“药妆”确实含有一定的药物成分,但就其总体来说,“药妆”只是起到保健作用或在较长时间内可逐渐改善肤质的作用,非治疗功效,不属于药品,也不能进驻医院的处方药房。此外,一些大众意义上的美白、祛痘等功效的化妆品在药店里也会被当作“药妆”来推荐出售,但广告夸大的成分比较大,并不能真正起到既美容又治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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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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