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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交易黑色产业链调查:自愿卖肾者多为青少年

刘立民

http://news.qm120.com2011-10-27 11:19:10 来源:全民健康网

  在医院,李某顺利地完成了肾摘除手术。

  事后,李某感觉自己的运气挺好,“从联系患者到做手术只用了两个月时间,还碰到一个好买家,得了18万元。”通过这次,他得知医院有很多等待肾移植的患者,如能联系到和患者,从中牵线搭桥挣点钱还是可以的。

  于是,李某开始上网搜索的信息,找到的,就留下联系方式,然后搜寻信息,让方跟方去接洽。然而,因为两方电话不断变换,经常打不通,他的中介生意一次也没做成。

  看来该下点本钱了。李某在邢台市租了套单元房,联系到方,就让他们到邢台,免费吃住,以保障的稳定。

  截至案发,10个月时间里,全国各地陆续有30多名者来到邢台,但李某只介绍成功两例,都是由“受方”中介带领在郑州某医院做的肾移植手术,李某为此挣得介绍费8500元。

  邢台市桥东公安分局郭警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当时刑法第八修正案还未出台,没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这个罪名,我们只能参考北京的案例,对李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

  2010年12月16日,邢台市桥东区法院认为李某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本案主审法官魏茜透露,李某在介绍之初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犯罪,他说这是在做好事。

  李某不愿接受记者的采访,他说:“这事不想说了,我本意为救人,尽管收点中介费,但这么多人(者)来吃来住,还要承担体检费用,实际赔了钱。没想到会触犯法律,蹲了一年监狱,丢死人了,我都没脸回家。”说完他立即挂断电话。

  地下肾交易流程

  陈某,21岁,湖北人,原来在北京打工,由李某介绍到郑州某医院卖掉左肾,得款4万元,失去左肾后感觉体质下降,不能继续打工,便留在邢台帮李某联系,希望从中挣点钱。

  他在接受警方的讯问时说:“做‘人体器官移植生意’有三个必要条件,首先要有‘供体’,就是像我们这样自愿提供本人身体器官的人,其次要有患者,就是那些需要我们器官做移植手术的人,也叫‘受体’,再就是中介,把供体和受体联系到一起的人,是供患之间的纽带。”

  据李某交代,在过程中,仅有单方中介是不够的,卖方有卖方中介,买方有买方中介,他作为卖方中介负责联系供体,然后再与买方中介联系,“联系多了才知道,买方中介一般都是患者医院的医生。”

  郭警官告诉记者,在李某介绍案中,经过调查发现郑州某医院有医生参与,但地方保护太厉害,医院不配合调查,致使受到法律追究的只有李某一人。

  李某介绍成功的另一位者是山东人谢某,他被买方中介直接带进郑州某医院病房,与需要肾移植的患者孟立伟见了面,为了,谢某谎称自己是“孟连伟”,即孟立伟的哥哥。

  据专业人士介绍,我国人体器官捐献,需要向医院出示或递交供体户籍证明、与患者系近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亲属活体捐献志愿书、亲属活体捐献手术同意书等,经医院审查同意后方能手术。

  该案主审法官魏茜说:“该案涉及的两例肾移植手术,所有以上证明全部是虚假伪造的,虽未证明医院涉案,但是可以说医院的监管缺失也是这条黑色交易链的催化剂。如果医院不仅仅审核书面证明,而是与供体、患者分别面谈,关于双方身份关系能多了解一下,假的证明也许就不攻自破了。”

  据了解,地下**肾交易报酬的多少,一般根据供受之间的配型、匹配点的程度决定,配型与匹配点越高,患者支付的费用就越多,但往往“供体”只得到很少一部分,大多被中介、医生等中间环节所瓜分。

  在上述案例中,供体获得费仅4万元,而患者购源却花费了12万元。

  低龄化隐忧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自愿者多为青少年,在邢台案中,年龄最大的是李某,时年28岁,年龄最小的是四川达州人胡某,只有16岁。

  在警方审讯的记录中,他们是这样诉说理由的?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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