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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万里行315十大消费警示

http://news.qm120.com2010-03-11 13:51:14 来源:全民健康网

   一、就餐记得要票据,吃坏肠胃好

  “民以食为天”。随着人们外出就餐频率的增加,餐饮消费投诉也节节攀升。

  本刊在对餐饮业的投诉记录进行分析后发现,因为食品卫生、质量问题生病治疗的消费者占总投诉量的1/5。而很多消费者就餐后未能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中国质量万里行》特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餐饮消费中的7种常见现象:

  1.借口发票刚用完或没有领到发票,要求隔日取,而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经常会因种种原因忘记折返开取发票;

  2.商家为消费者提供已经过期作废的发票;

  3.商家向消费者提供其他单位使用过的发票;

  4.商家在发票上动手脚,不盖发票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与店名不符;

  5.商家以收据代替发票;

  6.商家以向消费者提供某些优惠为诱饵,诱惑消费者自动放弃索要发票的权利;

  7.商家故意填错日期或填写内容不全等。

  发票是消费者的消费凭证,不管消费金额大小,消费者都可理直气壮地坚持索要足额发票。如果商家拒绝,可要求在总账中减免与税额相当的费用。对违反法规的行为,消费者可向地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依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发票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经济往来的依据,是税务部门控税的主要依据,也是消费者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要求索赔的重要依据。消费者一旦放弃索要发票的权利,不仅会纵容商家隐匿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收,还可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二:精装修房样板美,小心交房已缩水

  在中国房地产进入“精装修时代”之际,精装修标准缺失、精装修质量监管缺位是当前最为突出的问题。根据本刊接到的投诉情况分析,目前精装修房屋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实际房屋与样板房差距较大,在空间和布局上,与样板房不符;二是实价房屋内装修的设备设施与样板房差距较大,用劣质材料以次充好;三是保修期严重缩水,房地产开发商擅自缩短保修期,以逃避责任。

  对此,《中国质量万里行》特发出警示:

  1.样板房为了显得宽敞,开发商多用尺寸较小的物品进行布置,而消费者实际购买的产品尺寸是正常的,放进同样的空间里,自然会觉得有些局促。要避开这一陷阱,消费者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实地采用工具测量,真正做到对房屋格局心中有数;二是多关注整体设计。看样板间首先要关注整体,消费者应该把户型图、沙盘与现实进行对比。

  2.有些开发商在给消费者出具的装修设施设备明细中,对于使用的材料和赠送的设备都是采用“高级”、“高档”等字眼代替具体品牌。而这些所谓的“高级”很可能是开发商找人DIY的,并非品牌。要避开这一陷阱,消费者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将“进口产品”、“高级产品”等与开发商协商清楚,写明赠送装修使用的材料和电器名称、型号等。同时,签订一份详细的补充协议,对装修标准,包括装修材料的品牌、材质、保质期以及内部施工,都要具体落实在书面合同中;二是多花些时间多了解品牌的知识。精装修楼盘很容易出现防盗门、卫生洁具、装饰材料、灯具、整体橱柜与原来合同约定品牌不符的问题。

  3.在验房时,比较好选择在白天光线充足的时候,如果发现表面有能目测到的缺陷和残缺,要及时向开发商指出,并责令限期整改。现在,大部分的精装修房保修期为两年。但很多开发商利用业主这方面知识欠缺,擅自缩短保修期,以逃避责任。

  目前,我国对于精装修房屋的质量标准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精装修的质量是否合格难以界定。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明房屋装修的责任方属于开发商,房屋出现问题后应由开发商负责。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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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