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网瘾” 体罚遭严禁
http://news.qm120.com2009-11-05 10:56:12 来源:全民健康网
不要让未成年人戒网
《上网指导》高度评价了网络对人类、对未成年人的巨大作用和意义,认为问题的实质只是少数未成年人不当使用网络而出现身心健康问题。
但这显示没有被当作是一种病,关于如何干预网络使用不当,卫生部否定了多种把网瘾当成病的治疗方式,严格禁止限制人身自由的干预方法(如封闭、关锁式干预),严禁体罚。如果网络使用不当者伴发明显焦虑、抑郁、强迫等精神症状,也应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并依照有关临床诊疗规范进行治疗。治疗使用精神科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症。严格禁止损毁性外科手术。
对网络使用失调的未成年人,《上网指导》建议,家庭和学校应该分析原因,注意方式和方法,多关心、多爱护,不要随意谴责,甚至打骂未成年人。
《上网指导》明确,面对网络使用不当的未成年人,家长不应让他们戒网,干预目标是矫正预者的心理行为问题,促进其健康使用网络,改善其社会功能,而非中断或终止其上网行为。
专家看法
陶然:我的标准没被采用不遗憾
提及《上网指导》,被称为中国戒除网瘾第一、华中师范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陶宏开,虽然一面表示卫生部有这样的作为,我表示欢迎,但另一方面也提出了质疑:意见稿究竟是征求了哪些专家的意见,能不能公开透明?这些人又有多少亲身治疗过网瘾?
北京军区总医院成瘾医学中心主任陶然对《上网指导》给予更多积极的评价,基本上框架搭建起来了,只是还不够全面。
未成年人是否存在社会功能严重受损的情况,需要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判断的提法,在陶然看来,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将(网瘾诊断)它科学化了。
作为较早在网瘾诊断中使用时间标准的人,虽然一再强调是根据以前的统计得出的结果,但对征求意见稿未将其列入诊断标准,陶然则表示并不遗憾,它更多是一个建议性的东西。
社会功能受损标准
《上网指导》对网瘾极少数上网者沉迷于网络,社会功能严重受损进行了界定,称其表现为:不能正常学习和生活,身体发育和健康受损,出现各种反常行为和情绪问题,现实人际关系(包括亲子关系)恶化,与周围往困难、不合群。未成年人是否存在社会功能严重受损的情况,需要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判断。
对因上网造成社会功能受损的未成年人,并符合以下情况时,家庭和学校应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寻求帮助:
①对上网有强烈的渴望或冲动,想方设法上网。
②经常想着上网有关的事,回忆以前的上网经历,期待下次上网。
③多次对家人、亲友、老师、同学或专业人员撒谎,隐瞒上网的程度,包括上网的真实时间和费用。
④自己曾经做过努力,想控制、减少或停止上网,但没有成功。
⑤若几天不上网,就会出现烦躁不安、焦虑、易怒和厌烦等症状,上网可以减轻或避免这些症状。
⑥尽管知道上网有可能产生或加重原有的躯体或心理问题,仍然继续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