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医保支付限额”的积极意义
http://news.qm120.com2009-10-03 10:14:02 来源:全民健康网
今日社评
国庆节前后,各地陆续传出“医保支付限额提高至平均工资6倍”政策落实的消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明年本市在职职工基本医保最高报销限额将从17万元提高至27万元。在广州,从10月1日起,非户籍职工参保人员将与城镇职工一样,享受最高支付限额29万元的医保待遇。重庆市出台《深化医改2009年重点任务》,城镇职工医保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到50万元。
医保支付限额是衡量医保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支付限额越高,患者可以报销的费用也越高,“看病贵”的问题可望越来越小。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卫生部部长表示,明年基本医保将有一个大提升,医保支付限额将提高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6倍。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但鉴于近年来全国城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结余率均达到30%以上,远高于发达国家不到10%的水平(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结余率越高,意味着患者报销的医疗费用越少),人们还是担心,如果医保支付结构没有大的调整,医保覆盖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没有大幅增加,许多服务项目和药品仍然需要百姓自费支付,那么,能符合“最高支付限额”条件的患者,将只能是极少数症患者,普通患者未必能从中享受到多少实惠。
今年4月和7月,国务院先后发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8-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了“医保支付限额提高至平均工资6倍”的政策,并要求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扩大、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控制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结余率;要求今年完成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这些制度安排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只要认真落实到位,医保报销的比例就能有所提高,医保支付结构也将趋于合理,更多的患者将从中受益,“看病贵”有望逐步缓解。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北京、广州、重庆等地分别提高了医保支付限额,还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有所“发挥”。如北京市各类医保将对门诊报销全面“解禁”,广州为非户籍职工参保人员提供同等医保待遇,重庆通过“大额医疗互助基金”,大幅度提高医保支付限额标准。这些都说明,虽然围绕医改的一些环节和方面,仍然允许继续讨论、探索、协商和博弈,但从根本上讲,医改该是进入实质性操作的时候了。在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的过程中,各地虽然情况不同,也会面临这样那样的困难,但关键是一定要动手去做,才能够找到解决困难的办法,否则只能是一事无成。
改革就是这样,要么难以彻底解决问题,要么又会产生新的问题,所有这些问题,都只能在继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得到解决。作为医改系统工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医保支付限额增至平均工资6倍”引起的舆论关注和涉及的政策部署,反映了医改推进过程中“针对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改革逻辑。从这个逻辑出发,我们既要正视医改面临的困难,也应充分看到医改的价值和希望,并对医改成功抱以深切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