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万无效 美容机构被投诉
http://news.qm120.com2009-03-23 09:49:22 来源:全民健康网
事例三:
主人公:陈,23岁,体型偏瘦
去年4月26日,花费2280元治疗了一个疗程,共7次,当时略有效果,但两天后恢复原状。6月20日,她花了37167元,在京都薇薇碧沙岗店办了2张1万元的水晶卡,购买了精油、束身内衣等共计17167元。
坚持治疗了14个疗程共计74次服务,没有任何明显效果,于去年12月31日做完最后一次治疗后停止,卡中余额5000多元。
同时,用过京都薇薇提供的精油后,背部大面积长痘,停用后逐渐消失。
每次交钱时向工作人员索要发票,工作人员都以各种借口拒开。
花钱无效者多忍气吞声
希望媒体曝光防更多人上当
司女士说,当初京都薇薇一名李姓女工作人员第一次接待她时曾口头承诺,一个疗程就会增大两公分,两三个疗程后就能达到换罩杯的效果,以后效果会越来越明显。
但是,3人自以来,不但至今没有取得任何明显效果,而且身心遭受了较大的折磨。因此,3人一致要求京都薇薇全额退款。
3月13日,司女士和张女士和京都薇薇负责人进行了交涉,但她们合理的诉求均被拒绝。司还表示,因为涉及个人隐私,估计无效果而忍气吞声、吃哑巴亏者不在少数,“希望媒体给予曝光,别让更多的姐妹再上当受骗。”
效果不佳是因为没有接受连续治疗
没有健康身体光想当“波霸”是不可能的
今天下午4点40分,据投诉人提供的线索,大河网记者致电京都薇薇文化路店前台经理闫敏。在表达采访意图后,闫敏经理询问了记者获得她电话的途径,称自己今天休息,等上班后记者可带投诉人到店内当面介绍。
记者询问她什么时候上班,闫敏经理称“过两天吧”。
而据郑州另外一家媒体的记者霍先生介绍,此前他曾为此采访过闫敏经理。
据霍先生介绍,当时闫敏接受他采访时说,去年司刚开始一两个疗程坚持得挺好,而且效果还不错,后期由于她个人的原因,出现了断档情况,七八月就很少过来,到今年1月份就结束了。前不久,不知什么原因,司却强行把自己的档案抽走了。而张女士说自己身体太弱了,目的就想增强一下身体状况,对保养一下。并且“张女士配合得非常好,气色和身体状况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起码达到了她当初的预期效果。”
对于她们反映为什么没效果,闫敏给霍先生介绍,京都薇薇的理念是关爱健康,关爱,关注重要,但健康在先,是建立在健康的基础上的。很多消费者就是概念思维上的混乱,偷换了概念,她们接受服务,光想一下就达到‘波霸’的效果。前提是要明白自身的身体状况怎么样?需要长期坚持。
向媒体投诉的几个人,刚开始都很有效果,主要原因就是后期没有坚持,治疗的不是很连贯。
律师声音:
没效果美容机构应该承担责任
河南国是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海胜认为: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美容分为生活美容和医学美容两大类,属于医学美容范畴。从事医学美容项目的美容机构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营业。同时,对医学美容机构的美容师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必须具备较高的医学知识,有一定的临床经验的专业人士才可上岗。如果美容机构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不具备从事医学美容资格,属于非法经营,医疗行政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处罚。
司女士等三位消费者与美容机构之间的美容服务纠纷,应属于医学美容合同纠纷。消费者只要能够证明美容机构收取了美容费用,不论是发票还是收据,消费者就完成了主要义务。如果消费者没有达到美容机构承诺的美容效果,可以适用《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美容费用,并赔偿损失;也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让对方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