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青少年滥用“止咳水”形成药物依赖
http://news.qm120.com2010-05-21 09:17:37 来源:全民健康网
销售渠道监管存在困难
“止咳水”2005年起就被列入必须凭处方购买的处方药管理之列,2007年含复方口服溶液被列入了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管理措施更加严格。
由于“止咳水”是普通处方药,凭处方就能购买,获取比较容易。还有一些正规零售药店为了牟利,违规将“止咳水”按非处方药销售,为青少年滥用提供了方便。
调查显示,当前对“止咳水”销售渠道的监管有一定困难,特别是位于城乡接合部地区的小型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和非法销售点,监管难度更大。
另一个监管难点,就是网络。尽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规定网络禁止销售“止咳水”等处方药,但违规销售现象仍屡禁不止。
据记者了解,对“止咳水”等易成瘾处方药品的监管,在国际上也是公认的难题。目前,该类药品在国际上也并未实行特殊管理。
自2000年以来,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多次采取措施,加强对“止咳水”的管理。2009年5月—9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的经营含复方口服溶液专项检查,查处相关案件314起,极大地震慑了非法销售“止咳水”的企业和个人。
干预需要企业、医院、监管部门、学校和家庭多管齐下
虽然有关部门不断加强监管,滥用现象有所控制,但滥用仍难以在短期内消除。因此,业内人士指出,有必要进一步开展干预工作来控制青少年滥用药物状况。“干预需要企业、医院、监管部门、学校、家庭多管齐下。”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戒毒科主任卓福镇说。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药物从生产厂家到中间销售商再到医院、药店、私人诊所等药品零售机构整个药品流通过程的监督管理。
专家表示,由于“止咳水”属于止咳的有效药物,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还应保证药物的正常供应,让有需要的患者可以买到。就生产企业方面而言,应改变“止咳水”的口味及处方,增加恶心药物,以盐涩口感替代现有口感,阻止滥用者使用,并可在药品包装上增加“长期滥用有害健康”的标识。
业内人士认为,医疗机构在减少和防止“止咳水”滥用方面也应发挥专业作用。此外,调查显示,学校是主要滥药地点之一,因此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监督管理,并使家长提高药品知识,教育孩子不能滥用药物。
专家指出,由于滥药者复饮的主要原因是缓解压力和郁闷等不快情绪,因此针对到医院脱瘾治疗的青少年,在治疗后要加强心理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