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晒霜“混搭”可能致皮肤病
http://news.qm120.com2010-08-17 13:59:30 来源:全民健康网
本报讯 (记者蒋 明 通讯员罗 志 王晓凡)武汉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近日发布消费警示,防晒化妆品如使用不当会导致皮肤病。消费者不要将不同品牌的防晒化妆品混合使用。
警示说,使用某一种防晒化妆品前,应在手臂内侧或耳根处试涂一下,72小时后皮肤没有出现任何过敏现象,则可放心使用。防晒霜应在出门前20分钟~30分钟内涂抹,夏天容易出汗,应每2个小时~3个小时再涂抹一次;处于阳光强烈的环境中时,每40分钟~100分钟就应重新涂抹一次。防晒霜用后应拧紧瓶盖,放置在阴凉处。
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要将不同品牌的防晒化妆品混合使用。因为各品牌防晒化妆品的成分不同,如果混用,甚至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引发皮肤疾病。另外,购买防晒霜时要看清批准文号。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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