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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该何去何从

佚名

http://news.qm120.com2015-01-13 15:09:38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健康警示 育儿

 

  近日,山东警方破获一起贩婴大案,将临产孕妇运到拐入地,孕妇生产后,再把亲生孩子当成商品随意卖掉,甚至虐待。

  本次案件为新型的贩卖儿童的最新方法,最初,山东兖州铁路警方发现相当多外地孕妇前来当地,过几天生产后便回去。经过严格的调查,最终在山东济宁市郊区一个废弃工场发现已成规模的地下产房。该“产房”通过各种渠道和孕妇达成一致的协议,让孕妇从全国各地来到这里,生产后将婴儿以五、六万左右价格出售后便让其回去。由于婴儿大多是被亲生父母自愿卖掉,很可能一辈子都找不到自己的亲生爸妈。

  犯罪分子将拐来的孩子藏在一个乡村废弃的传染病医院的太平间里,给孩子喂食方便面,或者是捡来的菜叶。由于这些婴幼儿没有得到悉心呵护、照料,有的出现褥疮,有的婴幼儿被人贩随意丢弃一边,不管他的死活。

  该犯罪团伙主要在山东济宁、泰安、曲阜等地活动,目前警方共抓获103名嫌犯,解救37名婴儿。

  事实说话“父母卖孩子”如何量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

  (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4)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

  这些可怜的孩子,有谁会理解你们的苦呢,希望你们都平平安安的、健健康康的。记得我们在为你们祈祷!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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