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零售药店将实行分级管理 方便掌握药品流向
http://news.qm120.com2009-08-05 17:16:43 来源:全民健康网
沈阳市对基本药物品种的抽验将达到100%,并在2010年前,对全部品种至少抽验一次;沈阳市零售药店也将实行分级管理,不同类别的药品要在相应的药店才能买到。
针对沈阳市新医改方案,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公布了《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的改革力度是前所未有的,被专家评价为在新医改的道路上迈出超大的步伐,将百姓用药安全放在第一位。《方案》共有六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对零售药店的分级管理与市民的关系最大,这意味着买不同类别的药品要到相应级别的药店,此举进一步加强了对药品尤其是限制类药品的监管。
本报邀请了卫生部专家、全国政协委员(医卫界)、辽宁省糖尿病治疗中心院长、冯世良教授对《方案》进行解读。
基本药物品种抽验达到100%
《方案》内容:根据国家发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在年底前筛选出沈阳市生产基本药物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品种,进行重点监管。
进一步强化对基本药物的抽验,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实行全覆盖抽验,对基本药物品种抽验达到百分之百。 2010年前,全部品种至少抽验一次。
解读:这个措施非常对,而且是前所未有的,给药品念了“紧箍咒”。之前的药品都是部分抽验,没有达到100%抽验的程度。药品是特殊商品,不像买了衣服还可以退,这是治病救命的,没有改正的机会。
对基本药物品种实行100%抽验,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由此能看出沈阳市新医改的决心。
药店分级管理方便掌握药品流向
《方案》内容:探索零售药店分级管理。
根据零售药店的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和经营管理状况,将零售药店划分为一、二、三级,分别设定其经营范围。
三级药店配备和销售除禁止类以外、包含注射剂、兴奋剂、特殊药品等限制类药品的国家基本药物,二级药店配备和销售除限制类以外的国家基本药物,一级药店可以经营非处方药中的基本药物;三级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二级药店必须配备经过考试合格的驻店药师,向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
解读:分级管理,形成网络管理非常有必要,有些药物、针剂是有副作用的,把它们锁定在三级药店,方便掌握这些药品的流向。
记者 范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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