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市场应回归公正的竞争秩序
http://news.qm120.com2009-11-10 10:03:10 来源:全民健康网
北京 王 岳
近期关于“基本药物”的报道开始见诸于报端,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对于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本人是举双手赞成的。世界卫生组织早就将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解读为一个国家实现全民健保的“捷径”。面对我国药品生产、流通市场,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更是必要和紧迫。但药品作为世界贸易组织重要法律文件唯一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强行仿制专利的特殊商品,是因为药品与人权保障密切相关,如同粮食、水一样,每个人都不可或缺。
评价药品生产、流通市场是否健康,关键要看药品的“安全性”和“可及性”。而在我国,这两点尚没有实现。尤其是齐二药、刺五加等制劣药品的事件,竟发生在正规、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不仅给中国制造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恶劣影响,也让人们对合法企业的产品安全,生出了不少担心。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我想是我国医药市场与遵循市场竞争规则的“市场经济”还相距甚远。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价格规律和竞争规律是最有效的监管机制,药品生产企业为了在市场中胜出,必须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降低生产成本,以期取得最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市场经济规律可以使卫生资源实现最佳的流通和配给。
经济学中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又称之为“格雷欣法则”。格雷欣认为,当价值不同的金属货币被赋予同等的偿付能力时,实际价值较低的货币,必然会取代价值较高的货币,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这个规律主要发生在双本位制的国家里。国家以法定的形式规定了金银的比价,当法律规定的比价与实际市场比价不相同时,这个现象就会发生。法律上低估的货币,实际价值高于法定价值的货币即“良币”,必然会被人们收藏、融化或者输出国外;法律上高估的货币,实际价值低于法定价值的货币即“劣币”必定占主流。
我国目前药品市场中销量较大的药品多为政府定价,当各生产企业同种药品被确定了统一的法定零售价时,如果市场缺乏有效的价格规律和竞争规律制约机制,“劣药驱逐良药”的现象便自然出现了。
一方面企业在“天花板价格”不可撼动的情况下,为了迎合流通、销售市场的要求,不得不预留固定渠道促销费用,积压自己的研发和生产成本。所以,越来越多的生产企业不关注产品研发,忽视产品质量。“低线投料”的现象在药品生产企业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成为假劣药频发的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由于药品商业贿赂在药品流通、零售市场的普遍存在,市场的买方不再计较产品的价格和质量,而是关注在价格和质量以外是否还可以给予买方各种名目的“利益”,市场上“劣药驱逐良药”的现象也普遍出现了,质量好的药品往往并不受市场的青睐。可见,在目前的医药市场中,市场经济规律的最主要规律——价格规律和竞争规律是几乎失灵的。那么,失灵的市场经济到底能否对社会资源进行合理配给,那只“无形的手”是否会发挥作用?
我个人一贯推崇市场经济,崇拜亚当斯密的那只“无形的手”,但药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它的质量可以严重威胁广大公众的生命安全。所以,我们期盼伴随着医改,特别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让与民生关系最为密切的药品市场,尽早回归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