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假劣药品 今后个人邮寄药品须提供购药发票
http://news.qm120.com2009-12-24 09:33:24 来源:全民健康网
记者获悉,12月21日,国家邮政局与药监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邮政、快递企业严禁在已知或通过客观证据判断出他人在生产、销劣药品的情形下,继续提供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特别应加强对收寄批量药品的验视。其中个寄零散药品的,应提交购买药品的发票,仔细核对后才可办理寄递。
家住沙河口区的刘大爷被哮喘病折磨得十分痛苦。今年3月,当他看到网上将一种治疗哮喘的药物宣传得神乎其神时,他动心了。平时省吃俭用的老人居然将5000元钱一次性汇了出去。起初服药时,刘大爷还真感觉挺好,哮喘减轻了,咳嗽也少了。老人家十分高兴,还专门向老病友们介绍此药。有的老病友也如他一样汇钱邮购此药。刘大爷停药后,哮喘病又犯了,而且更严重,伴随而来的还有胸闷、气短。接着服药,症状消失,停药后病情就会加重。
刘大爷被医院诊断为心衰,医生怀疑患者服用了激素类药物。医生介绍,口服的全身性激素用药方式会给人体带来很多副作用,除了损害心脏之外,还会破坏免疫功能,导致骨质疏松,甚至诱发药物性肝损伤。
我国新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医疗机构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因此,在网上销售处方药是违法行为。但对私人邮寄药品,执法部门却困难重重。
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介绍,邮购药品多用于治疗慢性病或疑难杂症,药品中一般都添加了激素类、精神麻醉类、镇痛类等成分。开始服用时,对疼痛、气喘等有一定缓解作用,但患者如长期服用将产生依赖性,不但延误治疗加重病情,甚至可能导致成瘾、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据介绍,假劣药品一般多盗用其他药品的批准文号,市民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基础数据库查询;还有的以“国家级科研单位”为招牌进行销售,虚假宣传疗效,而且邮寄药品多为异地或远程交易,并且者经常变换邮寄地址。
由于邮购药品来源复杂,令执法部门难以核查药品和生产厂商的合法资格,因此成为假劣药品的重要流通手段。不法分子在某地制造,可以通过邮递渠道销往全国。所以药监部门只能对患者做出提醒:尽量到正规的医院和药店购买药品。
如果必须邮购药品,一定要选择大型的、信誉度高的医疗机构或者药品企业,谨防上当受骗。但对邮政、快递企业为邮购药品提供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没有约束。记者 陆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