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肝门”爆出血透安全隐患 诊疗安全须资金投入
田小东
http://news.qm120.com2010-03-09 11:17:45 来源:全民健康网
为什么偏偏是“丙肝”?
发生病毒感染的环节是导管等透析耗材重复使用。虽然绝大多数医院都强制使用一次性耗材,但也有些医院应病人的要求重复使用。原来,一般病人每周要做3次透析,目前一次性透析耗材每套要130元左右,计算下来一年开支在两万元以上。而重复使用耗材每个病人每年只需要7套左右,加上重复使用前的消毒等处理的开支约2000元,全年开支为4000-5000元。
为规范血液透析治疗,直至2005年9月,卫生部首次印发了《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规范》强调,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乙肝阳性者及其他可能通过血液传播传染病的患者使用过的血液透析器不能复用。而这当中对于“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阳性患者使用过的血液透析器在复用时”仅被界定为“应与其他患者的血液透析器隔离”。由于没有明令禁止这些器械“不能复用”,也就在无形中增加了丙肝病毒在“隔离”及“复用”过程中的传播风险。
此外,从客观上讲,目前医学界对丙肝病毒的认识有限,丙肝携带者隐匿性相当强。
可以说,层层监督体系失效,以及针对血透治疗安全性的强制性规范还处于“立法”真空,也给血透安全敲响了警钟。
诊疗安全亟须资金投入
采访中,医务人员坦承,血液透析感染丙肝,与当时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医疗条件密切相关,如许多基层病人因经费问题不能做准确度更高的肝炎病毒学相关指标的检测,急诊病人、肝炎病人不能做到专机透析等。
某三甲医院肾病科主任告诉记者,为了达到标准预防的要求,医院往往要给予大量投入,而这种投入对许多基层医院来讲是望尘莫及的。专家表示,加强对基层医院的硬件建设和财力物力支持,对于医院感染的控制有着重要意义。
马继的案头摆上了一册卫生部刚出台的《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针对目前我国血液透析患者丙型肝炎的事件,《规程》特别规范了合并丙型肝炎患者的血液透析操作,并要求以往文件与操作规程不一致的,以操作规程为准。卫生部也在近日强调,要建立健全血液透析感染检测和不良事件处置制度,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血液透析病人登记和病历管理制度。要对血液透析患者进行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定期检验,尤其要做好首次透析患者和新转入患者的检验工作。一旦发现血液透析患者经血液传播疾病的病原学指标转为阳性,要立即分析查找原因,采取积极的救治措施,必要时暂时停止血液透析业务。
对照着《规程》,马继说:“有了这样的规程,我们在操作中终于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