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多名”的困惑
http://news.qm120.com2010-04-01 11:06:36 来源:全民健康网
深度剖析:利益驱使企业突出商品名,根治尚待时日
其实,早在2006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中就规定:药品必须使用通用名称,且在包装上显著标示,商品名的单字面积不得大于通用名的二分之一;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
尽管国家出台了规定,一些厂家也根据国家规定逐渐更换了药品包装,但仍存在刻意突出商品名,弱化通用名的现象。记者在一些药店调查发现,一些药品外包装上商品名的字体虽然比通用名小一些,但颜色要深,字体更粗,反而更醒目。
为何制药企业不愿弱化商品名?
通常情况下,厂家给药品起商品名称,主要是为了方便宣传产品,树立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本厂药品销售。如果严格规定所有药品都不得突出自己的商品名和商标,一些大型制药企业的品牌价值就无法得以显现,势必会影响到药品的销售量。这就是商家乐于突出商品名的根源所在。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2006年6月1日起,国家不再对仿制药批准商品名,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控制了药品商品名的滥用。但要根治“一药多名”,需要一个很长的周期。“只有当某一种药品批件到期,需要重新审批时,才能按规定来决定其是否能继续使用商品名。如其审批不过关,那么就吊销其商品名。只有这样,才能根除‘一药多名’现象。”他说。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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