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医馆用西药至少罚款1万
http://news.qm120.com2010-04-02 13:24:00 来源:全民健康网
洗浴中心、休闲会所打着“中医治疗”的旗号进行推拿、按摩、刮痧、拔罐和美容在深圳将成为违法行为!近日,《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 (草案修改稿)》提交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六次会议进行二审,《修改稿》明确规定,非医疗机构不得以“中医治疗”的名义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和美容等活动,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及其执业医师不得使用西药和开展手术治疗,如有违反将没收非法使用的药品、器械及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罚款2万元甚至取消其从业资格。
在这次已经酝酿了5年的立法中,深圳创新了医疗机构类别,新增了中医馆和中医坐堂医诊所两大类。《修改稿》规定,只要满足设置三个以上中医临床科室、四名以上符合条件的中医医师、两名以上护士以及一名以上具有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中药人员等七个条件就可以申请设置中医馆。
中医坐堂医诊所则作为药品零售药店的内设机构而存在,只要具有零售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经营资格、有独立的诊疗室、从事临床工作五年以上的中医师等条件就可以申请设置。
条例还规定每年的10月22日为深圳的“中医药宣传日”。
在鼓励加大宣传的同时,对于中医医疗机构,条例也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条例规定,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及其执业医师不得使用西药和开展手术治疗,如有违反将没收非法使用的药品、器械及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罚款2万元甚至取消其从业资格。
非医疗机构以“中医治疗”的名义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和美容等活动的,将被处以2万元罚款。(记者/黄超)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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