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笋片挂网销售属违规 湖南省物价局将协同调查
http://news.qm120.com2010-05-18 09:47:09 来源:全民健康网
芦笋片挂网销售属违规
《通报》显示,2007年,湖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情况显示,该品规药品未投标,同时也不属于省卫生厅印发的《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通知》(湘卫监察[2007]1号)中规定的10元以下的低价常用药。
因此,湖南省物价局2007年公告的该品规213元/盒的最高零售价格只是药品在湖南销售的最高限价,如需进入国家公立医院销售还必需经过招投标程序。该药品以185.22元/盒的价格出现在招标平台直接挂网采购属于违规现象。
对此,湖南省物价局将协同相关部门继续进行调查。
136元/盒,为投标报价指导价格
《通报》显示,由于芦笋片是省外药品,系独家生产,厂家在湖南省只供应医院,没有市场零售药店销售价格可供参考,湖南省物价局在参考了周边省2008年实际执行的中标价格基础上,如广东江门市190.08元/盒、黑龙江160元/盒、河南133元/盒的价格标准,初步确定该品规药品的投标报价指导价格为136元/盒,较原来的213元/盒,降低了36.15%。
136元/盒投标报价指导价偏高,承认工作不到位
《通报》认为,关于15.5元/盒的进价问题。在目前市场环境下,药品销售一般要经过多级代理,即使是正常的商业流通,药品从生产企业到医院,药品价格也往往会出现一定程度地上涨。比如芦笋片从一级销售公司到代理企业,价格就翻了一番还多。而且,目前政府在审核药价的过程中,往往面临企业不如实提供成本资料,虚构成本信息等情形;特别是像芦笋片这种药品,一方面药品生产是省外企业独家生产,另一方面药品厂家只在医院销售,没有市场零售价格可以比对参考,给合理核定投标报价指导价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郭志球承认,在芦笋片的价格核定问题上,物价局工作人员确实存在把关不严,信息收集不全、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定价时没有了解到15.5元/盒的出厂价和30-40元/盒的医药公司购进价等重要信息,导致制发的136元/盒的投标报价指导价偏高。
他说,目前,随着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药品品种规格相当复杂,政府在进行价格核定时,往往采取企业自主提供成本信息资料的方式,对于企业提供的资料由于工作人手不够,很难做到每个药品都实地查看药品入库记录、财务凭证等反映价格信息的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