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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1年:参保人数超12亿 基本药物价降30%

http://news.qm120.com2010-05-21 09:24:02 来源:全民健康网

  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超过12亿

  通向全民医保的轨道已经铺就

  据《2009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简报》显示,2009年我国居民个人卫生支出比重继续下降。这得益于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2009年, 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超过12亿。其中,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4.01亿;新农合参保人数达8.33亿。一条 通向全民医保的轨道已经铺就。

  “有了医保,进医院不再心慌了。参加新农合,看病能减轻不少负担。”江西新建县长堎村农民邹槐根拿着绿色的《新农合证》说。邹槐根因患糖尿病导致眼睛几乎失明。今年4月,他在南昌市第一医院做手术,共花1.3万多元,出院当天他就在医院的新农合直报点报销了近4700元,这相当于他家小半年的收入。

  如今,90%以上的中国农民看病可以报销。从今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提高筹资标准,各级政府的补助水平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同时,提高补偿比例,力争使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左右。

  2009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全国所有城市开展。1462万大学生、2286万灵活就业人员、4335万农民工参加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628万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一年间,医保“保大病”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大部分统筹地区已经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常见病、多发病等门诊医疗费用逐步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30%以上的地区实现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门诊报销。

  目前,全国50%以上的地区实现了就医费用及时结算,北京、福建、天津等地大力推行看病就医“一卡通”,简化报销手续,方便群众就医。江苏、浙江、上海、安徽4省(市)在泛长三角区域内实行异地就医合作。

  今年,我国将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在80%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患者只需支付自付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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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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